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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強制回收 國庫須付3900億
2014/09/29 22:30:56瀏覽220|回應0|推薦0

20140929 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高鐵破產危機迫在眉睫,政府強制買回方案出爐。據估計,一旦高鐵破產,政府將斥資3,900億元買回高鐵,高達1,050億的回饋金也無法取回,政府及高鐵股東將面臨1,200億元的鉅額損失,形同政府求償無門、股東血本無歸,落入兩敗俱傷局面。

立法院交委會周三(101日)將審查獎參條例修正案,交通部提出該法案目的,在於強化政府「接管」高鐵的法源依據,確保高鐵被政府強制買回之前,民間機構的經營必須被凍結,防止資產被掏空或債權不當移轉,使高鐵運輸服務不中斷;顯見政府從未放棄強制買回高鐵,作為處理高鐵財務危機的選項。

台灣高鐵預計下月正式提報財務改善方案,若政府與五大股東無法達成共識,或在立法院闖關失敗,導致方案宣告破局,高鐵很快就會因為營運收入、資產不足抵償負債、累計虧損過大,甚至現金流量不足,走上破產而由政府強制收買的地步。

據了解,一旦高鐵破產,走上政府強制買回的路,政府公股及泛公股股東,其普通股及特別股的股本及股息損失高達480億元,而高鐵6萬名小股東也會血本無歸,損失達260億元。

另外,政府也將依照合約規定,斥資3,900億元買回高鐵,並按法定順位,依序清償分配。首先,受有十足保障債權的銀行借款3,800億元,將優先獲得清償,其次為政府尚未收足的1,050億回饋金,第三順位則是政府可能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

至於股東的損失清償,依據民法規定,特別股股息150億元,將優先股本獲得清償;第五順位則是收回特別股股本400億,而攸關小股東的普通股股本650億元,則是清償的最後順位。

高鐵總資產價值僅3,900多億元,而高鐵各項受償總合超過6,000億元,此金額還不包含政府向高鐵提出高額的損害賠償請求部分,即使政府願意出高價買回高鐵,可能只夠償還債務;換言之,高鐵股東們的投資能否回收,仍在未定之天。

為讓所有股東拿回股本與股息,高鐵也可能透過訴訟向政府請求賠償,求償金額至少數千億元;但法界人士分析,按高鐵求償的理由,勝算機率並不高,政府也可能相對應地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加上雙方纏訟勢將曠日費時,站在解決財務危機的立場來看,恐非理想方案。

新聞分析-高鐵破產 後果難以想像

20140929 工商時報 林淑慧

高鐵財務問題糾纏10餘年,台灣高鐵至今累計高達4,575億元負債,一旦高鐵破產,政府啟動強制買回機制拿回高鐵經營權,等於拿回一個「燙手山芋」,頭痛的時刻才剛開始。

高鐵被稱為全世界最大單一工程BOT案,從當年「政府零出資」,到今天政府必須扛起4千多億的財務窟窿,其間差距甚遠。放眼全球,別人的BOT成就了英法隧道,而我們的重大交通建設,卻淪為「失敗的BOT」,即將付出沈重代價;很多人都想問,台灣BOT該何去何從?

高鐵財務改善方案若未能成功,最終走向破產而被收歸國有,後果難以想像。不只這項全世界金額最大的BOT案宣告失敗,讓台灣淪為國際笑柄,若是因此中斷營運,更造成所有南來北往乘客的交通大不便。

高鐵大到不能倒,政府基於公共利益不得不出手挽救,但翻開高鐵年報,截至去年底為止,高鐵負債高達4,575億元,累計虧損達521億元,高鐵被「政府接管」後,再以3,900億高價由「政府買回」,勢必由全民埋單。

另外,高鐵被收歸國有後,更可能造成「高鐵台鐵化」的惡果。高鐵營運團隊將由政府公務人員取代,已可預見高鐵的整體營運品質,勢必將大幅下降,龐大的人事成本與退休金制度,將吃垮營運收入,更可能重蹈台電、中油的覆轍,其後果應非國人所樂見。

高鐵如果走到政府買回的地步,多數民眾就算不甘願也只能接受,但高鐵困境至此,主掌經營權的民股股東難辭其咎。政府出面收爛攤之餘,也有責任不能讓原始股東繼續當高鐵肥貓,更應追究其間有無不法情事,給一起承擔高鐵風險的納稅人,符合公平正義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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