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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3 20:16:12瀏覽182|回應0|推薦0 | |
【聯合報╱李永展/中經院研究員、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理事長(台北市)】2014.8.13 高雄氣爆發生至今,令人擔心的除了始終不見一個有效調度與整合的救災架構、程序與方法,更隨著各種跡象與證據一點一滴揭露,所謂的真相,反倒成為各方互相推委塞責的出口。 此一看似追究責任,反而導向每個人都有責任,所以也都可以不負責任,是因為尚未認知我們所處的是現代化下充滿不確定性的「風險社會」,亦即:在這個時代所引發的任何危險,往往無法歸責於個人,不是「你」、「你們」,或「我」,而是「我們」。若我們無法共同承擔「責任」,勢必要共同承擔集體作為甚或不作為的「後果」。 從一定意義來說,人類是與風險共存的,人類的演進過程也可以說是迴避、面對,乃至克服風險的歷史。現代化之後,人類成為風險的主要生產者,風險的結構和特徵產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現代社會伴隨著資本主義「掠奪式的自利」、自由主義「無負擔的自我」及個人主義「非社會性的人權」,產生現代意義的「風險」並出現了現代意義上的「風險社會」。 德國社會學家Ulrich Beck提出「風險社會」的論述背景,即在於反省全體人類所面臨的新挑戰,不是來自於大自然自身,也不一定來自戰爭的威脅,而是來自我們每日所依賴的現代科技!這些現代科技蘊含的風險能量,隨著人類活動頻率的增多、活動範圍的擴大,其決策和行動對自然和人類社會本身的影響力也大大增強,從而風險結構從自然風險主導,逐漸演變成人為的不確定性主導。 風險社會另一個特徵則是風險的「制度化」和「制度化」的風險,現代社會系列制度的創建,為這兩種矛盾的取向提供實現的環境及規範性的框架,亦即制度運轉失靈的風險,不但無法將風險制度化,反而轉變成制度化的風險。 就此而言,高雄氣爆可說是現代社會中風險結構與特徵的典型。石化工業是現代社會不可或缺的基石,但也同時製造出更多充滿不確定的風險;在每一個制度性的環節,每個權責單位都有其不可推卸的責任,然而由於我們對於所處「風險社會」的無知,使得一個制度性的錯失、一絲心存僥倖賭一個不發生的機會的心態,最後導致非意圖性的後果—沒有人預期它會實現的風險,往往是終將發生危險。 在頻繁且巨大的災變之中,無論是氣爆、空難、工業汙染、核能災變,甚至傳統被認為是天災的地震、颱風所衍生的崩塌、土石流、水患、疾病等各式各樣危難,我們必須體認我們所處的風險情境,是天災與人禍的複合體,其中更多是人類主導卻未預期其風險所致。 這些災難是現代性的反挫,更應該帶給我們的是人類在追求無限成長與享受物質便利後的反省。反省性現代化的啟動關鍵,是喚起「命運共同體」的「社會連帶」意識,更是個人與組織基於風險的考量,透過認知、學習與溝通而採取「責任倫理」的行動取向,沒有人可以逃避休戚與共的責任要求,因為它是人類得以生存延續的必要條件。 我們只有一個地球,我們只有一個台灣,這一次是一個區域型的災難,災區之外的你我或許沒有直接承受苦果,但是下一次如果發生的是核能災變,「我們」之中的誰,又能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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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