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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0 16:37:24瀏覽229|回應0|推薦0 | |
農業工業 灌排同流、偷排廢水 司空見慣 日月光高雄K7廠排放非法廢水至後勁溪、彰化電鍍廠偷埋暗管排廢水,更被視為汙染兇手。走訪台灣南部田間,不難發現,綠油油的農田總有冒著黑煙的工業廠房夾雜其間。台灣的工業用地多由農地而來,農田與工廠比鄰,工業廢水與灌溉用水是同一溪流, 埋下工業汙染的悲劇基因。 以日月光事件為例,根據當地農田水利會資料,後勁溪從上游到下游,經台塑仁武、後竹、大社、中油、楠梓等五個工業聚落,最後經由仕隆圳、中港圳灌溉 去年10月,日月光K7廠汙染後勁溪,引發各界撻伐;環保署表示,包括中油、大社工業區的廢水,都是自行處理接管海放,台塑仁武廠每年6000萬噸廢水及日月光K9、K12廠都是專管海放。而不論專管與否,所有廢水都要合乎標準才能放行。 但不論官方說的把關有多嚴謹,當地居民對工業偷排廢水卻以「司空見慣」來形容,特別是區外業者的情況更為嚴重。 高雄電鍍廠集聚的竹後工業區,其中華里里長林志榮說,只要下大雨,「就可看見不同顏色的廢水流出」,竹仔門橋下的涵洞裡,大量廢水還冒著紅、黑泡沫 ,有時「更有五彩繽紛伴著油漬」;雨下得愈大,廢水排得愈多,顯然業者想用大雨自然稀釋排廢水。中華里里民罹癌人數也年年增加。 去年底被查獲偷埋暗管的10家彰化電鍍廠,記者走訪發現,一條狹長巷弄竟可擠進30家中小型電鍍廠,不難想像區外業者聯合偷埋長達5、 前環保設備公會理事長白陽泉分析說,工業區內的廠商只要強化檢查,至少有區內第一層關卡防範,但工業區外的廠商非法偷排才是大問題。以彰濱工業聚落廠商為例,常常在區外登記一個地址,排低汙染廢水,卻在另一處地址偷排高汙染廢水,將生產流程散開,令環保機關不易追查。 環保設備業者更透露,彰化地區部分環保代操業者,根本不從事環保代操,而是透過關係替廠商擋掉查驗等麻煩事,這些「門神」同為大賺黑心「環保財」的共犯結構,地檢署開挖後發現電鍍業者暗管直接導入下水道,更讓當地居民懷疑背後有勾結勢力,犧牲環境與民眾健康。 VISION╱記者嚴珮華、劉怡妤、林超熙/調查報導 2014.07.07 ‧老工業區 更新淘汰、產業升級 更勝補貼 台灣有五大產業易造成汙染:電鍍酸洗、染整、鋼鐵、石化、水泥等,工業聚落分布從北到南。面對五大產業對台灣環境的重傷害,政府應考慮許多老舊工業區更需退場,治本之道更應全盤思考國土規畫,將農地與工業徹底分離,才能有效解決農地汙染問題。 台大環工系教授張尊國表示,要解決工業汙染,政府應重新通盤考量土地規畫,尤其農地變更為工業地,工業廢水就是農業灌溉水,無法防止汙染。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也舉例說,高雄台糖新園農場近 環保署官員私下表示,台灣工業區林立,相互競爭,各個工業區分食資源、彼此不協調,造成資源浪費。工業區又欠缺退場機制,一些老舊且產業規畫不合宜的工業區,面臨閒置和廠商凋零,卻未淘汰,無法幫進駐廠商做更好規劃。其實「工業區更需都更」,官員認為,唯有讓工業區都更或加速退場,才有利工業區提升。 但工業局表示,目前新開發的工業區都以輕工業為主,汙染性高的產業業者早已進不了新工業區;原有高汙染的產業則採自然淘汰。工業局也強調,不會強迫其退場。以中油仁武五輕廠為例,高雄仁武工業區業者表示,五輕近期可能宣告歇業,周邊工業聚落鏈就會自然退場,存在已久的環境汙染才能就此化解。彰化電鍍廠因環保導致的斷鏈與廠商退場,也可視為短期陣痛後迎來產業新發展。 除了協助退場,環團建議,政府也要檢討提供給工業區和企業的優惠措施。去年底日月光排放汙水案,促使立法院修正產業創新條例,訂定「日月光條款」,凡企業爆發重大違法行為,就要暫停研發投資抵減租稅優惠。這項條文在今年6月20日上路之後,以日月光為例,原自2010年至2012年3年間申請享有上億元的抵稅獎勵,政府即有權取消。 多數企業主也坦承,只要能提升自我競爭力,他們不會太在意政府的優惠補助;只要做好環保,就不必憂心被強迫退場。例如,進駐率直逼100%的新竹科學園區,廠商就表示,提升研發升級與附加價值,遠比補貼來得有助益。竹科園區對廠商設有預警機制,若廠商未依投資計畫經營,可要求退出園區。而且近年來,就算科學園區提供的優惠減免措施均已落日,廠商並未因此減少,顯示提升廠商全球競爭力,遠比優惠補貼重要。 VISION╱記者劉怡妤、林超熙、嚴珮華/調查報導 2014.07.08 五大產業汙染、祭嚴刑重罰 工業創造了台灣經濟奇蹟,從科技部、經濟部工業局、地方政府到民間投資,台灣有156個大大小小的工業區與聚落,帶來經濟繁榮,但也帶來了環境汙染。環保專家認為,台灣環境汙染的解決之道,短期應先加重罰則,並落實中央和地方的監督與執行分權;中期要推動灌排分離,執行汙染源總量管制;長期目標則需由政府訂出高汙染工業退場機制、獎勵綠能產業,並重新國土規畫,讓農田與工業徹底分離。 監測、修法重罰 雙管齊下 台灣環保暨資源再生設備業公會理事長朱俊彥表示,目前易造成汙染的五大產業,從北到南分別位在桃園、台中、彰化、雲林、高雄等地,包括化學有機物、有毒與臭氣空污、重金屬等汙染河川與土壤等,搶救環境已刻不容緩。 在短期搶救措施方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隊長陳咸亨表示,主管機關已針對製造汙染的廠商提高罰金,原來對業者處以6萬到60萬元不等的罰金,近期已修法將最高罰金提高到2000萬元。另外,對連續重大違規者,要求廠商設自動監測連線到環保署(但不公開連線名單),讓環保人員也能隨時監測;例如去年底喧騰一時的日月光汙水案,在處罰上另會追索廠商的不法所得,且無上限。 環團:3階段裁罰 設立退場機制 但環保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認為,提高罰金還不足以嚇阻非法廠商。 今年3月,環團提出民間版「水汙染防治法」,便主張違法行為罰金、罰鍰要提高十倍;甚至主張明文禁止繞流排放、未經許可稀釋排放廢水等惡性重大行為,一旦發現,即應依據「三階段裁罰標準」,得命令停工、停業、廢止許可或勒令歇業,並增訂復工計畫、公開審議制度。 朱俊彥建議,直接針對高汙染企業採用使用者付費的水價,一來可減少高汙染,二來可促進產業升級,設立退場機制。因為高汙染產業需大量用水,用水成本若加入環保附加稅,在使用者付費的壓力下,有助於企業積極朝零排放方向前進;畢竟冒著偷排風險,還不如積極減量降低成本更踏實。 VISION╱記者嚴珮華/調查報導 2014.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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