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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生育給付 加倍增為2個月
2014/03/05 17:16:05瀏覽193|回應0|推薦0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王文萱、盧沛樺/台北報導】2014.3.5

台北市及新北市相繼續祭出好康措施,中央今天也釋放利多。由於公保條例已將公務人員生育給付由1個月增加為2個月,勞動部長潘世偉今天回答立委蘇清泉質詢時,表態支持勞保生育給付比照辦理,從1個月增加為2個月,並承諾4月送到行政院審議,拚立法院本會期過關。勞動部估計勞保基金一年增加支出31億元。

勞動部表示,近兩年每年申請勞保生育給付人數都在14萬件以上,一旦修法勞保生育給付增為2個月,意味每年會有14萬婦女受惠。未來女性勞工生產時,除了有兩個月有薪產假外,還有2個月勞保給付可領,可以領到近4個月薪資。

針對行政院長江宜樺指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超過3%,就可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調整薪資,台北市長郝龍斌上午說,這代表中央正在積極評估可行性,「只要有心,不管中央或是地方,一定可以拿些政策工具協助調薪」。新北市長朱立倫昨天推出產檢假5日、配偶陪產檢假2日,陪產假增為7天。郝龍斌表示,陪產檢假是很好的構想,他非常贊成,北市也積極評估跟進。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長施政報告,立委蘇清泉指出,129總統府已公布公務人員保險條例,其中將公保生育給付由1個月增加為2個月。勞工是否比照?潘世偉表示,任何有助化解少子化危機政策,勞動部都支持,他贊成修法方向。

台灣近年生育率偏低,前年因為是龍年,勞保生育給付達14.7萬件,給付金額40.4億元,101年則給付14萬餘件,給付39億元。潘世偉表示,牽涉條文很單純,將速提修法版本,希望4月可以送行政院審議,立法院這個會期就可處理。

國發會主委管中閔上午表示,將綜合研議是否比照雙北市加薪、加假的措施。至於立委丁守中建議另依地區物價訂定基本工資,有意讓台北市的基本工資提高。管中閔回應,各地區訂定不同的基本工資,過去曾討論,但有人反對,認為會讓工資較低的地區感到被歧視。

新北產檢假 北市:北基桃一起

【聯合報記者陳雨鑫、陳惠惠/連線報導】2014.3.5

雙北力拚福利,繼台北市五月起調高臨時人員薪資,新北市昨天宣布將首度實施產檢假5天、陪產檢假2天、陪產假由3天增為7天等三項新政,市民最快年底就可享受這項福利。

新北市推出產檢假及陪產檢假,台北市長郝龍斌立即表示「完全贊成」,要求市府勞動局研究評估。

北市勞動局長陳業鑫說,最好由中央修訂性別工作平等法,大家一起做,讓全民共享好政策。若中央不願做,北市府會找新北、基隆和桃園共同生活圈的縣市討論,讓政策「看得到也吃得到」。

新北市府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職業婦女懷孕時,擔心請假產檢會影響工作,通常利用自己的特休假或事假安排產檢;有些女性為了保全全勤獎金,甚至利用晚上或假日產檢,但勞基法中女性本來就有「生理假」,懷孕期間生理假猶如虛設,為何不能設置產檢假?

謝政達表示,懷孕生子不是女性一個人的事,市府也首創陪產檢假,讓準爸爸陪太太一起到醫院產檢,並增加陪產假天數。

新北市政會議昨通過勞工局提出的「新北市性別工作平等自治條例」草案,產檢假5天,併入病假計算,雇主須給半薪;陪產檢假2天,併入事假計算,雇主無須給薪;陪產假按勞基法僅有3天,但依照女性產程不同,因此延長至7天;雇主前3天需給全薪,後4天可不支薪。三種假期雇主都不得扣勞工全勤。

謝政達表示,只要勞雇關係成立在新北市都必須設置,若總公司位在汐止,員工外派至桃園,也能享有產檢假、陪產檢假等福利。

謝政達指出,亞洲地區如新加坡、菲律賓都有7天陪產假,歐洲地區比利時10天、芬蘭18天,挪威更給到10周。

另外,請育嬰假的婦女,常面臨請完育嬰假後解雇、調職、無法復職等問題;謝政達表示,依照新北市性平自治法,雇主須在勞工復職前通知,告知復職後的職務,或是否繼續聘用;雇主繼續聘用勞工還必須提供適當的教育訓練,以接軌職務。

市長朱立倫表示這是「影響重大的政策」,如果新北市實施效果不錯,相信其他縣市也會考慮實施;此案將按程序送市議會審議,若順利通過,再報行政院,最快今年底前施行。

觀察站/領頭羊之爭 愈來愈熱鬧

【聯合報本報記者 賈寶楠】2014.3.5

你加薪、我放假!台北市長郝龍斌才為員工加薪,新北市長朱立倫馬上創設產檢假、陪產檢假、延長陪產假。不但兩百萬名勞工適用,在新北工作的台北市民也受惠,影響甚至遍及全台;有人解讀這場雙北小確幸施政的賽跑是2016六大選的領頭羊之爭,愈來愈熱鬧。

新北市勞工局半年前研擬新北市性別工作平等自治條例草案,朱立倫年前喊話「多放假補償沒法加薪的勞工」,市府法制局馬上加速審查,勞工局趕擬說帖,昨天公布,時機引人聯想。

條例下月送審新北市議會,再呈行政院,最快年底實施,無疑為市長選舉增添利多,就算趕不上,總統大選也加分。

但這些被創造的假日並非讓懷孕勞工夫妻多放假,而是給予「請假不被刁難」的小確幸、尊榮感,以及不被扣全勤獎金、不影響考績的實質薪資保障;實際上,產檢假來自因懷孕而無法申請的每月一天生理假,算在卅天病假內;陪檢假、延長的陪產假都併入14天事假內。

2007年勞委會將陪產假從2天變3天,2011年馬總統提出有薪家庭照顧假,前年考試院研議公務員陪產假由3天延為7天。朱雖稱「新北市要有自己的政策方向」,其實也符合馬政府的放假政策路線。

朱團隊花半年請益台北大學勞工及法律學者,與企業代表座談三次,取得共識才「放假」,不牴觸母法性平法、勞基法,又不得罪雇主,手段柔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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