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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社論-改善所得分配 稅制應扮要角
2014/05/10 16:36:08瀏覽102|回應0|推薦0

【經濟日報社論】2014.5.10

歷經外界一陣批判,財政部終於做出承諾,將回復公開綜合所得稅核定專冊的20分位家庭課稅所得統計。財政部原先取消公布時,一度遭解讀是刻意掩蓋貧富差距真相,此事算是圓滿落幕。儘管財政部長張盛和再三強調,課稅所得僅是部分家戶所得,用做觀察台灣貧富差距現況必然失真,20分位課稅所得統計資訊失而復得的結局,仍被形容是從善如流之舉。

貧富差距與房價問題一樣,都是各界高度重視的議題。課稅所得的分位數資料「粗化」,並不影響學界或媒體觀察國內貧富差距的變動趨勢;然而,財政部遽然將存在八年的20分位統計推入黑箱,仍屬不智。縱使這項與所得分配並無正相關的數據,八年來頻遭誤用,確令政府疲於應付,但黑箱做法只會落人話柄,坐實政府沒有處理爭議話題的能力。

1988年開始,財政部以500萬個綜所稅申報戶的「課稅所得」核定資料,編製統計專冊;近五年,前後20分位家庭的課稅所得倍數由65.32倍上升到85.21倍,差異之大令人咋舌,故而引起極大關注。嚴格來說,財政部再三說明此一數據不代表貧富差距,亦非強詞狡辯。

其因在於,統計專冊取樣數據只有課稅所得,非課稅所得如免稅收入(證券交易、地下經濟及農林漁牧收入等),都不在統計之列,進而可知,光靠課稅所得,自難呈現家戶總收入的全貌。譬如,全年賺進百萬證券交易所得的人,若無其他課稅收入,在統計專冊中即會列入外界所謂最「貧」的一端。於此可證,藉家戶間課稅所得高低變化衡量貧富差距,難免牛頭不對馬嘴。

那麼編製綜所稅統計專冊的目的究竟何在?檢視專冊收錄的九大類資料,除課稅所得外,還包括納稅人的應納稅額、扣除額分布、平均及有效稅率等123項統計。外界放大課稅所得,並將之與主計總處的家戶調查結果相提並論,充其量只能得到分配惡化的一致事實。至於惡化程度,單看家戶課稅所得,並不能夠呈現真相。

外界所應關注但財政部並未對外說明的,不是課稅所得的高低變化,而是課稅所得經由稅制矯正後,家戶稅負分配實況。與課稅所得「富者恆富」的走勢不同,高收入家庭的稅負,並未同步呈現「重者愈重」的結果,反而近年金字塔頂端家庭的平均及有效稅率正在逐年下降。

依據統計專冊統計,2008年至2010年間,前後20分位家庭的平均稅率(2011年後未公布),最富5%家庭已由22.91%降至20.72%;最窮5%家庭則差異不大。

換句話說,高收入家庭納入課稅的所得雖年年增長,租稅負擔率卻不升反降。外界應該質問的是:綜合所得稅本該讓「富者多繳」的累進功能,出了什麼問題?

再以主計總處2012年家戶所得調查為例,前後20%家庭差距 7.7倍,扣除政府移轉性收支後降為6.13倍。所得差距倍數縮小1.58倍之中,因為稅制減緩惡化者僅0.16倍。

拉長觀察年序亦可發現,社福補助對縮小貧富差距的貢獻,由1996年的0.68倍上升至2012年的1.42倍;稅制成效則始終在0.11倍至0.16倍間遊移。相較政府補助弱勢家庭比重擴大,稅制的矯正機制相形萎縮。

對比統計專冊的家戶稅負變化,現有調控所得分配的工具中,原應具備強大能量的稅制,並未充分發揮應有的改善作用。較諸課稅所得高低趨近百倍,累進稅制功能弱化現象,更值得政府檢討重視。

數字會說話,失而復得的20分位課稅所得,提醒政府的不是忙於澄清外界的曲解,而是對專冊呈現的數據現象,不該完全無感。政府必須藉由統計專冊,建立常態分析機制,密切觀察百萬課稅家庭的稅負分配變化,從中獲取改革稅制的方向,以便切中時弊。

一言以蔽之,縱使沒有20分位課稅所得資訊,也抹不掉貧富差距擴大的事實;唯有強化稅制功能,才能扭轉所得分配惡化的趨勢。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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