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案例
今年高二的阿寶,品德與學業表現一直深受師長、父母的肯定。然而,某天下午四點多,阿寶卻在打工送貨的途中被警方攔下搜查,赫然發現他手上的小包裹裡是一百多公克的海洛因。員警觀察阿寶模樣不太像問題少年,幾經誘導詰問下,阿寶才驚惶道出事情的始末:「我只是幫雇主送貨,真的不知道裡面竟然會藏毒品啊!」
原來,三個多月前,阿寶的爸爸被公司裁員,至今仍待業中,家裡只靠媽媽一個人工作賺錢,經濟頓時變得拮据。體貼的阿寶為了減輕父母負擔,便趁著學校放暑假,上網尋找打工的機會。
學期末一結束,阿寶便在網路上認識一個綽號叫老皮的人,不僅願意提供打工機會,還告訴阿寶:「這份工作很簡單,只要把公司配送的貨物送到顧客取貨地點,每次便可獲得酬勞一千元。」
阿寶覺得這是賺取學費的難得機會,便爽快答應前去打工。誰知道打工不到一星期,就被伺機行動的員警逮捕了。
【法律解析】
案例中,警察自阿寶身上查獲海洛因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條之規定,海洛因屬於第一級毒品,依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阿寶因被查獲持有毒品,很可能為他帶來無妄的牢獄之災。但阿寶若能提供線索,幫助警方順利逮捕到老皮;並供出毒品來源,使警方能進一步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則阿寶可依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獲得減輕或免除刑責的機會。
而老皮利用未成年的阿寶販毒,則必須負上利用少年犯案的責任,法律為了保護未成年人,避免不肖成年人利用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犯罪,特別加重刑責,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七十條第一項前段規定:「成年人教唆、幫助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與之共同實施犯罪或故意對其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所以老皮不但難逃法律制裁,而且要負起更重的刑事責任。
利用打工賺取零用錢,對許多青少年來說是件很平常的事,但要當心:千萬別被條件太優厚的打工機會矇騙了。按常理來說,一份簡單輕鬆卻報酬豐厚的工作,其實是相當可疑的,建議青少年朋友在尋找打工機會時,應特別留意工作內容與酬勞是否合理,以免不慎淪為歹徒犯罪的利用工具。
【故事省思】
暑假利用打工賺取零用錢,對許多青少年來說是件很平常的事,但要當心:千萬別被條 件太優厚的打工機會矇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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