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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8 12:37:57瀏覽638|回應4|推薦25 | |
上網設部落格,起因於無知。(蝸居客家裡沒有電腦) 偶爾跟同事聊天,談及他老婆常偷偷上他兒子的部落格關心。 部落格?才發現自己脫離社會脈動了。 原以為部落格是先進人的玩意兒,MSN至今沒用過。 然後就不小心設個部落格玩玩了!(自覺蝸居一角,便以此為名) 起初兩年,部落格的角色像是我一本筆記本,把一些「話」存在其中。 自寫自的,不管他人進不進來。 開場白就擺明了說: 山居簡陋 羞延貴客入坐; 一兩個月不進去是常態,有一度還因自己豬頭, 老用大寫的字母鍵入,結果帳號查無此人,被城邦拒絕門外近一年。 無怪乎蝸居客一直停留在等級二。 有一次,在社區籃球場,聽到一位相熟的鄰居小女孩, 告訴她的朋友:「明天,我同學要結婚。」 頓時,我臉上出現三條線:「可是,妳不是才小六?」 她解釋,那只是網路虛擬,不是真的婚姻。 自此,我都介紹自己為「宅男」。 真的跟不上網路時代囉! 發現自己是等級二的懶散事實後,才開始驚覺自己也該出去走走了。 加入第一個城市,沒有飲料。因為我崇尚白開水。 (白開水號稱百藥之王,因為身體的化學運作都必需在水溶液中進行。) 嗯‧‧好吧,老實說:因為一中市長發禮物。 (現在加入還有的領) 成為市民後,有一些市友會來看我, 以前來的都是些姓張的路人,現在都是姓魏的朋友。 (嘻!生張熟魏) 自己也開始社交活動了,活動範圍變廣了。 跟「啡咖喵」(注意!本文的女主角出現了) 的第一次接觸,是個錯誤的開始。 在一次禮貌性拜訪高層的機緣下,我點進了喵副市長的家。 東看看,西瞧瞧,除了美麗的串珠外, 有一件離奇古怪的事件,拖住了我離開的腳步。 搞什麼!我有沒有看錯啊? 一篇有標題完全沒內容的文章,竟然還會二十六個人推薦! 她是在測試自己的人氣指數嗎?;還是推薦人太‧‧‧(消音) 幾經思量,(雖然對方等級六,該不至於會犯這等錯的) 我決定給個回應: 「看起來不舒服,是不是該把這篇文章收回草稿匣?」 (路上碰見不認識的美女,牙縫殘留鮮明的菜屑, 總得要有路人硬著頭皮告訴她。不是嗎?) 然後我就回家「剉咧等」! (其實在我點「回應」的當下,差點兒點到鄰近的「推薦」, 好里家在,差點變成「喵」的第27號人氣收藏) 無頭公案的情節,「喵」可能願意為她的糊塗作解釋,留給她。 發現這隻溫和喵是不咬人的,接下來蝸居客就放縱大膽了。 蝸居客開始與「喵」打的火熱。是因為喵的一篇文章互相回應: 蝸居客的隨性遇上啡咖喵的天真,碰出頻呼「感動」的火花。 天真喵因為蝸居客稱讚她的串珠,便大方說要送我, 蝸居客環視自己,除了殘破的身軀外,無以為報。 便誠心邀請喵來高雄唱歌。(以「聲」相許) 意外惹出喵的一段鄉愁‧‧‧ 我向好奇的「糊塗蟲」宣告,今天 (5/18)是蝸居客特別的日子。 屈指一算,今天正是吾晉升等級五的特別日。 謹以此文獻給我:現在及未來的諸網友們─感謝有你/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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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