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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5 21:38:41瀏覽1110|回應3|推薦28 | |
今天經濟日報的社論標題很有意思,叫做〖蹣跚學步30年】,一個三十歲的人還在學步,可笑又可悲,社論講到臺灣官員經常到新加坡考察人家的房屋政策,考察了幾十年一事無成。 很多人都知道,新加坡獨立建國之初,很多政策都借鏡香港,李光耀很早就到香港考察,當時的港督戴麟趾親自帶他參觀公屋和廉租屋,當年香港因為內地文革運動而產生偷渡潮,把香港原已嚴重的居住問題加劇,戴麟趾的廉租屋計劃把問題解決了不少,李光耀回到新加坡成立建屋局,大量興建組屋,以低價格賣給新加坡人,并且由建屋局以超低利率一手包辦九成貸款,社區規劃與配套也做得不錯,不止大部分新加坡人擁有自己的房子,新加坡還號稱是花園城市。 由于絕大多數新加坡人都擁有組屋,新加坡的組屋計劃還能方便其他政策的制定和執行,比如,當政府要分紅,住在小面積組屋的人可以分得多一點,住組屋的人比住私人樓分得多,這樣分配不是絕對公平,但大家都不反對,不會像香港吵翻天。又,新加坡的郵政區號前三個字是地區,後三個字是盡量用組屋的大牌號碼,看郵政區號差不多就知道地點。鼓勵節約是政府的一貫主張,硬性規定人民三四成的收入要儲蓄在中央公積金便可見一斑,而大部分組屋的地下一樓都空出不建店鋪,也有節約作用,婚禮可以在自家樓下用省錢的方式搞定,一般馬拉人都這樣做,而華人則辦白事居多,這是新加坡社會的一大特色。 李光耀把房屋政策做得比香港更出色,不知道後來香港推出的居者有其屋計劃是不是反過來學新加坡的,不過,居者有其屋計劃已經停建多年,那是題外話。真正值得思考的是臺灣官員跟新加坡官員的“考察作為”與兩地的“社會形態”上的對照,考察不應變成官員慷人民之慨的福利,但臺灣比較多類似的事,官員還可能會美其名為共業。臺灣人應看破政客明嘴的綺語和兩舌,他們的意識形態斗爭對人民根本沒有任何好處,別說他們很多根本就是雙面人。新加坡有讓真正為人民做事而不投機取巧的人敢當官的空間,臺灣有容許社會正常發展的空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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