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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 08:41:53瀏覽332|回應0|推薦12 | |
以前楊志良部長說台灣人,理盲濫情。 當時我年紀小,體會不深。如今就懂了。我們UDN的一位資深格主高本衲說有三分之二的台灣人心理變態,這是台灣問題所在。如今,我也頗有同感。日本人後藤新平,當時在兒玉源太郎總督任內,當民政長官,實質是他在治理台灣。他說,台灣人畏死貪財愛當官,而且官癮極大。他說台灣人怯於公戰,勇於私鬥。 台灣人有很多習俗,例如洗門風,豬母稅。這地方要搞台獨,永遠不會成功。因為,沒有那個素質。只會鬥毆。網路時代,就一群鍵盤俠和嘴泡族,線上敲鍵盤反共,台獨。哪天解放軍一來,立刻一堆投降去也。原住民或許還有賽德克巴萊,一般人大概是簞食壺漿,以迎王師。很簡單,台灣人的祖先對於外來政權,接受度極高。 鄭克塽直接降清,日本登台,接收台灣時,迎日軍入的台奸後代至今吃香喝辣。國民黨接受台灣,有激烈抵抗嗎?祖先如此,後代其實更孬。所謂台獨要靠美國,自己哪敢啊。之所以主張台獨,不是基於堅定的信仰,而是選票。 昨天看館長的直播,雖然我不是館粉。但是看一堆人幸災樂禍,而不是譴責暴力。我就知道,法治在這些人心目中並不重要。他們心目中的法治不是公平的,而是要站在我這邊,懲治那些我討厭的人。對於他們而言,法律是工具,用以打擊我不喜歡的人。每個這樣想的人,其實心裡都住了一個威權獨裁者。他們要讓法律為自己服務。他們的主張就是公義的,缺乏理性的公開論述,自以為自己的意見就是民意。當年法國大革命的羅伯斯比就說,我就是人民。以人民的名義殺人,殺多少,好幾萬吧。 台灣的民主就是民粹與鄉土的自嗨。 譬如反廢死,恨多人罵大法官,憑什麼幾個人可以無視台灣絕大多數人的民意。言下之意,大法官的釋憲必須由選票決定。台灣是法治國,不是人治國。法治的最基本就是憲政。 憲法第80條,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光這一條就是告訴你,法官,大法官不受所謂民意的左右。你幾百萬人反對也無用。只要法官是依據法律公開審理,獨立審判,這個審判的合法性就存在。只要大法官是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干涉,按照制憲者的原義去解釋,釋憲就是等同憲法。司法獨立是憲法所定的,不是民眾自己以為的。 台灣有憲法,但是人民沒有憲政教育,法治觀念蕩然。官員有好一點嗎?執政者真的在維護憲法嗎?老百姓真的知道,能保護你的不是死刑,而是憲法嗎?台灣人喜歡嘲笑大陸人不民主,其實,台灣人除了有選舉外,有民主素養的人並不多。他們以為的自由民主,只是歷史巧合下的剛好有。但是,大多數人並不珍惜。他們哪天真的沒有了,也不會覺得可惜。他們喜歡一個政治強人,譬如毛主席,或是習主席或是民族救星,世界偉人來統治我們。他們要一個台灣摩西,帶領我們獨立建國。他們期盼一個聖人,來解決所有問題。他們要一個萬能的主,而不是要一部約束政府權力的憲法。 這就是部落。從部落到國家,從黔首到公民。台灣走到一半,而且正在倒退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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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