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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之道〈七〉快樂原則
2019/01/24 10:52:01瀏覽798|回應1|推薦31

我越寫越快樂,純粹是感官的愉悅與舒適。以前有過的文學主張,如今已經灰飛煙滅;寫作純粹是自由的、快樂的。愛怎麼寫,就那麼寫,既不是「經國之大業」,也無所謂「不朽之盛事」。

快樂並不是「享樂主義」,不是耽溺於六根的覺受。快樂是因為自由,是生命本然的狀態,是我這個人的存在方式,也是我之所以是我的必然。人各有志,追求快樂的方式不同,我卻在生命的解放中獲致從容與自在,我在寫作中幸福。

好像遵循的天體運作的規律,如是我文。好像被安置在真理當中,一時我在。好像置身於文字的叢林,或是在廣袤無垠的穹深中,我的自由是因為同化在自然森嚴的規律。不是昔日流浪宇宙的孤獨無依,沒有浪蕩人間的悽楚,沒有懷才不遇的自憐,也沒有投江殉國的悲憤。不在蠶室內苦心孤詣,不在廟宇內決然苦吟,不再推敲琢磨,不再為愛長賦。

我因為快樂而寫,因為快樂而詩,因為快樂是天賦,沒有快樂就沒有藝術。藝術呢,就是神的造化,是萬事萬物的編排,是真理的又一種表述,是生命本質的能力。

我不再尋求出口,我似乎,我彷彿,我已脫離多情的軌道,從容自在,快樂的書寫。我的文字不為了表現與束縛,只奉行宇宙層面的快樂與自由原則。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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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異的奇異果~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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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5 16:14

我在寫作中幸福~於吾心有戚戚焉,

就是純粹的快樂!被一種強烈的熱情所魅惑啊!大笑

月飛來(tomb) 於 2019-01-26 00:26 回覆:

寫作已是天性!

不寫,無異於自戕~

寫而忘憂,人生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