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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4 13:56:36瀏覽4262|回應1|推薦14 | |
近年來台灣社會動輒出現一些社運抗議團體,屢次以激烈的違法手段衝撞體制與霸佔公署藉以達成其訴求目的。這波違法抗議的浪潮在2014年的服貿事件中達到最高潮,成百上千的學生衝入神聖的國會殿堂,佔領內外,癱瘓議事達三週之久。
好不容易喧鬧的社會因服貿爭議的暫時落幕而逐漸歸於平靜,不到一年半,社會又因高中課綱微調問題而再現動盪,本次抗議手法與之前的各事件如出一轍,可謂『太陽花2.0』版,只是主角換成了高中生。 就以『太陽花』及『反課綱』這兩件指標性事件而言,抗議者最大的問題在於視法律於無物,擅自扮演法官,自行宣布行政或立法機關違法,然後再以激烈且違法的手段抗議,不達目的,絕不罷休。 若有人問起抗議者為何要用如此偏激之手段表達訴求,他們會說:『我們已經溫和的表達很多次了,我們開了多少次記者會,我們邀請官員部長跟我們座談,但是他們不理我們,他們不接受我們的意見,這個政府麻木不仁,從不回應人民的訴求。』 然事實真是如此嗎?無論是服貿之前的社會事件如文林苑拆遷、苗栗大埔案到服貿本身及最新的課綱微調爭議,相關行政單位均有派人溝通、召開多次記者會說明、發佈無數次新聞稿、與抗議者舉行不只一次的座談會,但抗議者不滿足,他們說:『政府沒有接受我們的意見。』翻成更白話就是政府沒照我們的要求做。 問題來了,政府是經過合法選舉產生,具有民意基礎,而抗議團體有沒有經過選舉?沒有!他們能代表誰?他們只能代表他們自己,稍微擴大一點,就是代表社會上與他們主張類似的人,他們能代表全民嗎?不能!抗議團體到底憑什麼一定要有民意基礎的政府接受他們這群從未經過選舉的人的意見?政府有沒有給他們表達意見的機會,有!但政府有沒有必要一定要接受他們的訴求,沒有! 然而,服貿現場動輒出現『全民反黑箱服貿』的標語,太陽花核心決策圈宣布召開公民會議、反課綱者在與教育部長座談完後痛哭失聲表示:『我們對不起大家。』請問這一群沒有經過選舉的人所組成的團體憑什麼說他們代表『全民』,『全民』為什麼要被他們代表?『大家』又為什麼要被他們七個高中生代表?四十萬高中生憑什麼被他們七個人代表?他們僅僅經過小圈子會議,逕自代表全體高中生與部長開會,宣布召開公民會議,才是最大的黑箱! 再問他們表達訴求為何要違法?他們說:『政府違法在先。』 請問政府真的違法在先嗎?未必!他們不是法官,到底有什麼資格說政府違法在先?即便政府真的有違法之虞,有沒有機制可以揪錯?有!人民可以去監察院告發、可以提起訴願、可以請願、可以抗議、可以集會遊行、可以提起訴訟,再不然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下次選舉選別人。 然而抗議者說:『太慢了!來不及!』請問到底是如何的太慢與來不及?目前他們抗議的事情哪一件嚴重到如果不立即上街抗議與霸佔公署,中華民國就會亡國,社會就會崩解?一件也沒有!或許這樣的說法較為主觀,在抗議者的眼裡這些事情就是十萬火急,一刻都不能等,那他們要以違法方式表達訴求也罷,如果他們的違法能喚起公眾對某件事情的關注也未嘗不是好事。 可是抗議者以違法方式抗議,又沒有勇氣接受法律的制裁,逮捕他們是警察執法過當、起訴他們是司法迫害,對他們提告是妨礙他們身心發展。既然如此沒有勇氣承擔,又為什麼要以身試法?如果違法抗議又願意接受法律制裁,那我就說他們讚!但如果違法後被追訴又怪東怪西,那就是沒種! 簡而言之,今天的中華民國會天下大亂就是有一群沒有經過選舉且沒有任何民意基礎的人動輒宣稱代表『全民』到處抗爭,欲以激烈且違法的手段表達訴求,受到法律的追訴又不認帳。更可悲的是,一群公眾人物如立法委員、民意代表、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大學教授、高中公民歷史老師替他們護航與辯解。本應作為社會表率的人物都如此顛倒是非,一般民眾大鬧社會也就不足為奇。 末了,筆者在此僅代表個人強烈奉勸所有中華民國的國民,務必擦亮雙眼,徹底了解這群抗議暴亂人士的陰謀與詭計,且強烈呼籲大家不要再跟著他們後面走,否則中華民國的下一站,地獄! 本人設有Facebook粉絲專頁,除了在文章下方留言外,也可以到FB粉專與我互動:https://www.facebook.com/pages/侯立藩-時事交鋒/919321431442871?ref=bookmarks #請各位無論是在本部落格或著粉專留言都應遵守法律,維持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尊重,歡迎不同立場理性討論,但嚴格禁止謾罵、抹黑、造謠及人身攻擊,對於違反規定者本人絕不姑息,過去已有三位網友因出言辱罵本人而遭提告,請大家在發言的同時也要自重,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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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