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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7 17:44:35瀏覽571|回應1|推薦9 | |
最近到花都出差展覽。 第一天布展完畢時就趕著坐電車到中國城吃飯。沒想到踢到地雷﹐雖然越式春捲很好吃﹐但主菜實在有辱店家的招牌。而且上菜如牛步﹐吃一頓花了好長的時間。我還以為店家就是如此牛步﹐但比我晚到一個小時的客人竟然一點完菜後﹐不到一分鐘菜就來了﹐而我還在苦等甜點呢。(下次還來﹐我就是小貓﹗) 要付錢時發現我的錢不見了﹐一時之間無法理解﹐明明皮包皮夾都在﹐怎麼大鈔都不見了呢?我在吃飯時這個皮包一直都在我的膝上﹐沒離開過﹐所以想來是在會場被偷的。這個小偷還有良心地留下十歐元讓我解急(或說沒看見那兩張小鈔)。無耐十歐不夠﹐只好拿信用卡付了帳。又氣又急的我只好到附近的華人店兌換處換錢(雖說皮包的錢給偷了﹐我還是「腰纏)萬貫喔)。這時的我也慌了吧﹐明明拿八百美金給對方﹐他竟然只給我換了五百美金的歐元﹐我還呆呆地說謝謝。出了店門打給Calle告訴他我被偷了的消息﹐一面想著自己換到的歐元還真是不多﹐突然腦袋「開竅」發現自己又給騙了。急忙跑回去兌換處大罵(故意很大聲地罵說:「先生你騙了我。」)﹐因為當時那兒有別的客人在看紀念品﹐老闆不想多生事﹐就趕緊說他搞錯了。拜託﹐我剛被偷﹐心神不寧是正常的﹐難道你們剛被搶過也心神不寧呀?明明就是有意詐欺。如果我的法文再好一點﹐一定會繼續罵下去。 再次出了「黑店」後又打了電話回去告訴Calle這件事。Calle就很「名正言順地」唸我一頓﹐唸到我告訴他若是他不覺得我是「可憐」的「受害者」﹐很需要得到安慰的話﹐我下次有事就不告訴他了。其實我知道我這幾年在鄉下安逸度日﹐已經不復往日的「精明」了。 因為這樣接二連三地掃興﹐加上大雨不停﹐我就直接回飯店去了。等到我的室友回來﹐她告訴我一家參展的廠商被偷了﹐一千塊的歐元和護照和信用卡都沒了﹐比我還慘。第二天去展場又聽到另一家台灣廠商在會場被人勾走皮包﹐還好被好心人擋下來﹐沒有損失。也聽到一家參展的中國廠商被偷了一萬歐元(這位同志真是夠有本的)。心想這個巴黎會場還真是黑店一間呀。從第三天開始會場就不時廣播要大家注意隨身物品﹐有時一天要播個二十次﹐由此可見會場的安全性岌岌可危﹐這也是我參加過的展覽裡最「沒品」的一家了。其實這些小偷都是會場工人﹐趁展覽賺外快﹐前兩天先偷參展者﹐後面幾天再偷看展的人﹐他們志在現金﹐不在信用卡護照﹐所以若掉了護照﹐等個兩天可能就會有下落了。當然還是得報警﹐不然警察收到護照也無從通知了。就像前面說的廠商護照在三天後尋回。 被偷的錢不多﹐因為早知道小偷猖獗﹐不敢多放﹐雖然有點心疼﹐但是也只能怪自己了。但是在最後一天時竟然又碰到順手牽羊的人。只能說我真服了這個花都的小賊了。那天終於把團友很好心借我看的推理小說看完了。放在桌上﹐等著晚上回到飯店要還人。沒想到一個老黑竟不管我人就在旁邊﹐直直地走進來拿了書就要走人﹐我大聲喝道:「你在幹啥﹖」黑老兄竟回說:「這是你的嗎﹖」 廢話﹐不然你看得懂中文啊﹖他不慌不忙地放下書﹐又去找別的受害者﹐讓我對人性又有了更深刻的認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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