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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真心新聞網:「娼妓的奴隸王」有話要說? 宗喀巴著《譚崔十四根本墮戒釋》的評析‧之五十九
2017/04/03 20:43:42瀏覽346|回應0|推薦0
藏傳佛教非佛教 | 真心新聞網 | 佛教正覺同修會全球資訊網
更新日期:2017/02/22     08:00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有鑑於本(第十三)條墮戒的適用與詮釋,宗喀巴已經自行分成兩套:「修學無上瑜伽部法門」與「修學瑜伽部法門」來作其戒釋;因此,本文也就「順藤摸瓜」,沿著宗喀巴戒釋的理路,分批釐清內容,然後直接給予評析。請看原文:

原文:

一. 無上瑜伽部墮戒教理:

亦分兩點說:1. 於何對象違犯過失?謂修行者所發的修證誓願。一般而言,關於供食儀軌與護法儀軌,應修這兩種誓願法教。然而,這裡我們應依達瑞卡巴所說之釋義,他說應將此二種修證一體對待,視為是一種統合有關供食與受樂俱成的誓願儀軌修證。桑提巴釋義說:此誓願儀軌並不是享樂於上供之物,應知五甘露的本質只是顯示出大樂成就的一部分而已。

宗喀巴首先談的是「無上瑜伽部」的部分,當然這是四大派等假藏傳佛教比較重視的部分。進入釋義,援例,宗喀巴也分「對象」「犯行」兩點分別闡釋,本段即提示以「修行者所發的修證誓願」為討論之「對象」。宗喀巴說:「一般而言,關於供食儀軌與護法儀軌,應修這兩種誓願法教。」此即前文指出來,也是假藏傳佛教上師、仁波切都自承的「受用五肉、五甘露,唱祈願頌歌,依三昧耶之所需作舞蹈。」集「腥羶垢穢」與「怪誕密行」於一爐,由上師下令遵行,並說成是「此等命令純粹是考驗弟子是否完全相信上師,及對世俗觀念是否已超越。」若「師命不奉行」就算犯戒。

宗喀巴並引用「達瑞卡巴」的釋義來助壯聲勢,達瑞卡巴何許人呢?達瑞卡巴又譯作「達力嘎巴」,是本戒釋中已隔好幾條未再出現的所謂「印度84大成就者」之一。這一位天竺的丐幫長老,據述本為一個小國的國王,為了追求譚崔瑜伽的「空性大樂」,不惜棄國捨家,和他的一位大臣,一同前往屍陀林(亂葬崗),接受那位專吃死魚內臟的盧伊巴「大師」的「上樂金剛灌頂」。師徒三人就在歐地夏的地方以托缽乞食為生。之後,他們又前往比拉布裡地區(又名金答布市),達瑞卡巴見到當地廟妓達力母,便自求賣身為奴,在女主人達力母家中住了十二年,除了作拉皮條的工作,還「為她作洗腳,身體擦上香油」等各種工作。當然隱含的意思就是他找了一位(甚至可能多位)長期免費的空行母,以方便日日年年修習無上瑜伽的樂空雙運。(註一)

註一:http://teacher.aedocenter.com/mywebB/Newbook-8/cop-12-9.htm

這位自甘於賤役的「大成就者」,在「印度丐幫」的排序是第77位,還有個「娼妓的奴隸王」,或是「寺廟妓女的國王奴隸」的「雅號」,據說他死後也是往生「卡雀淨土」當吃人的羅剎惡鬼去了。他留下的「教訓」是:「雖有無上大樂,無知的幻化遮蔽,希望得樂要集福慧資糧,不積二資糧縱然精進,沒有上師不能悟得大樂。」法義含混不知所云,不過重點是末句:「沒有上師不能悟得大樂」,顯然達瑞卡巴是一位「上師至上論者」,或者就像一直反覆交替傳承的,諸多假藏傳佛教上師與弟子一樣,是一位「上師斯德歌爾摩症候群」的患者。所以宗喀巴才會引用達卡瑞巴的釋義,來凸顯本第十三墮戒「奉行師命」的重要。(註二)

註二:http://www.lama.com.tw/content/meet/act.aspx?id=2835

宗卡巴所引出的達瑞卡巴之釋義說:「應將此二種修證一體對待,視為是一種統合有關供食與受樂俱成的誓願儀軌修證。」意思就是將「供食儀軌」與「護法儀軌」看作同一回事──本來就是如此!那些酒肉吃食是故行貪嗔所得,除了供養喇嘛教的護法鬼神之外,何嘗不是為了自身的口腹之慾,乃至飽食酒肉之後,能夠長養體力精氣,以用在雙身修法時催淫助興?而「五甘露」之用於會供與服食,一來可以代表譚崔行者泯除是非善惡、「超越淨與不淨二元對待」等「世俗觀念」;另一方面,也算行者成功地壓縮了自己人格,扭曲了智慧的判斷力,徹底臣服於上師的命令,通過「完全相信上師」的「純粹考驗」。

宗喀巴再引「桑提巴」的釋義作小結說:「此誓願儀軌並不是享樂於上供之物,應知五甘露的本質只是顯示出大樂成就的一部分而已。」因此,縱使「上供」之餘有歌舞宴樂、酒肉吃喝,並不是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修行的標的,這些物質上的飲食,以及所連帶造成的淨垢不分,理智退位狂亂增上,都只是助興;或是達瑞卡巴所謂的「集福慧資糧」,僅為「大樂成就的一部分而已」;宗喀巴意欲藉達卡瑞巴提醒:「沒有上師不能悟得大樂」,聽上師的話「不違誓願」,乖乖修雙身法而與上師上床,早早成證樂空雙運的等至,這才是「真正的大樂」。

九世紀後這七十二位無上瑜伽的「大成就者」,絕大部分委身於最下種姓的團體之中,日常離群索居,躲在極荒辟之處(寒林、屍陀林);在這些正常人不會到的地方,為了不讓別人看到,他們選在深夜聚會,麻瘋病患、乞丐、貧妓等社會的游民邊緣人,大家聚在一起,用著劣酒殘食,將它稱為「薈供輪」;飽食一頓後,開始男男女女歌舞,一邊喝酒一邊吸著大麻,狂歡到失去理智之後,開始進行著輪座雜交。由於福德太過拙劣,有時來自他方世界的羅剎惡鬼也一起加入他們的行列,這兒戒條所說的「供食受樂的二種儀軌」,就是來自這樣子的聚會,所以達瑞卡巴才會說此為「大樂成就」的一部分,先瞭解了這一點,後面再接下去看,才能瞭解的戒條背後的深義。

原文:

2、此戒之犯行,是指不正解於誓願儀軌所顯示的本質意義。誓願本質為何?建立給予成就,與受用誓願成就的諸勝者所供養之物。在一場嚴格適宜的譚崔集會受樂盛宴的儀軌裡,或諸女眾或諸男眾舉行集會儀式,於中所供養之飲食,譬如五甘露等,如果修行者對於法會儀軌內的供食所示本質有所懷疑,乃至認為污穢與誹謗拒絕,即犯此條根本墮戒。

其次談到本條墮戒之「犯行」,宗喀巴明白指出「是指不正解於誓願儀軌所顯示的本質意義。」至於「誓願本質為何」則釋義為「建立給予成就,與受用誓願成就的諸勝者所供養之物。」意思是說,在譚崔誓願(一心決定要修習無上瑜伽雙身修法)中,「所供養物」的「給予者」與「受用者」有建立成就。這個「所供養物」,並不是單指酒肉與五甘露等「上供之物」,前文已表明他們只是「大樂成就的一部分而已」;真正的「布施」及「受用」,在外密法事上是用「」「」作為象徵,(故有將本戒譯為「法器及密法材料不完成」者),在內密無上瑜伽中,則如寧瑪派所言:「與會大眾皆視如勇父及空行母眾皆具有鈴、杵等密咒法器」,已經用實體「勇父」、「空行母」的性器官來取代杵、鈴。換句話說,本條墮戒所問:「誓願本質為何?」答案是:「男女真槍實彈修雙身法」也。

宗喀巴用「或諸女眾或諸男眾舉行集會儀式」,來形容譚崔法會儀軌,如此強調性別,不言可喻即是指種種雙身法灌頂法會,或其他實修情況。用「受樂盛宴」來描述其儀軌,不如說是在讚嘆其欲樂氣氛,因此,所謂「一場嚴格適宜的譚崔集會」,其實都是順世縱欲享樂,而不是真正的出世背俗清修。宗喀巴提到的「於中所供養之飲食,譬如五甘露等」,其用意並不真在「酒肉、甘露」,而是在避重就輕,指東而話西,他真正欲說的「供養」,就是上一段已透露的,雙身法中男女實體色身供養與輪座雜交互相供養啊!

宗喀巴所說的:「如果修行者對於法會儀軌內的供食所示本質有所懷疑」,這當然包括酒肉甘露等「供食」,因為如果連這起碼的「超越二對立」都作不到、或不認同,那就遑論更「超越世俗觀念」的雙身法中男女獻身的供養了。如果於此不從上師命令,「乃至認為污穢與誹謗拒絕」,當然是給正在慾火蒸騰的上師當場潑冷水,就當然要指其為「行者受於見地上之不清」所以「不依誓願學」,並給栽贓上「師命不奉行」的罪名,說為「即犯此條根本墮戒」。(採訪組報導)20170222

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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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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