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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1 09:59:41瀏覽454|回應1|推薦10 | |
在台灣有一種奇怪的現象,守法的人民偶爾違反交通時,政府開罰的決心硬的像鋼鐵沒有情理可講,但是遇到經常違法犯紀的罪犯卻是軟的像水球一般,公信力一戳就破,難道台灣人就是犯罪的天堂嗎?
知道嗎,台灣最多人參與的職業是什麼呢?答案就是詐騙業!這行業沒有實質的職業存在,但是卻深植於各行各業失德之人心中,只要敢黑心就能獲取不法利益,政府何在?那些大官也正忙著貪污呢!哪會有時間幫守法的人民維護權益。而且就算罪犯被監禁政府還會設法讓罪犯刑責越來越輕,而且所犯之罪在出獄後好像都一筆勾銷一樣,被害者連應得的賠償也變得越少,試問在此情況之下誰願意當個善良百姓?官員們只知道自己不會成為受害者就好。 第一、我們該推動職業道德法,任何職業都該被尊重,但是也必須規範其職業道德,一旦違反職業道德刑責都應該加重。 第二、犯罪所得除了歸還被害者之外,也應加倍賠償被害者,若無法賠償就應監禁於監獄之中至債務清償為止,獄中或許可設立類似加工廠之類的工廠讓犯罪者可有所得償債,以確保被害者權益。 第三、對於奉公守法的人們偶犯之微罪(如交通違規)可以假日勞動替代罰款,以該民眾平日一日所得換算勞動天數,但是執法者犯罪就不得減輕刑責而且更應該加重其刑責。 以上提出的觀點僅僅作為參考之用,目的只是要提醒大家,若自己不能遵守自己的職業道德就不能奢求別人也要有職業道德,你害他人,他人同時也會害你,台灣人若不能在此時約束自己,那機會就不會存在,上一任的爛總統就是有一群爛老百姓慣壞他台灣才會如此,總統守法,人民才會守法,馬總統給我們人民有守法的動力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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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