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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死不可!
2010/03/12 11:28:23瀏覽782|回應7|推薦67

非死不可!

是的,非死不可!我認為死刑不可廢!

死是一個極端的最終的防線,廢除死刑之前,除非法界能搞出一個所惡有甚於死者的刑罰,否則無端慘遭殺害者的家屬可能採取私刑報復!說得粗一點,他殺老子的兒子,老子砍死他一家子也不會死,夠本!別說沒有這種人,多著呢!

一、殺人者死、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人性的一部分,車裂炮烙太嚴苛的刑罰不符文明,不槍決惡念蓄意或隨機殺人者太寬鬆的刑罰一樣悖離人性!悖離人性的法律就不是好法律!想搞這種狗屁法律的官,就是周星馳嘴裡心裡的官!

二、有些主張說是因為有冤獄誤判,所以死刑該廢,這好比說有人拉屎在褲子上,所以不准拉屎!若有冤獄,該廢的不是死刑,是警、檢和法官該死!

三、任何人,不管是基於所謂人道還是宗教理由,沒事不要跟受害者家屬說了解和同情他們的心情和感受,將來自己有事了,再告訴人民你了解同情也贊成廢除死刑!

四、無論是基於所謂人道還是宗教理由的人,心理要有個秤,當你們無力宣揚或教化壞人別殺好人之前,不要企圖阻止好人依法平復他們失去家人的痛,因為這種想法根本就是偽善!有死刑都有那麼多無名屍,沒死刑豈不橫屍遍野!

五、七成以上人民不贊成廢除死刑不是國際笑話,忽視強大民意的部長辭不辭職才是國際笑話!(這文成於前日,今日王清峰雖已辭職下台,哪天廚子該槍斃,還是要請他替我上場,這可是她的願望,廚子不打落水狗,這次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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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禾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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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認為
2010/03/30 22:13
死刑不可廢

胡說八道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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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問題回應
2010/03/15 21:50
多謝網友的回應。從法從理從情切入點不同,這個問題社會上自有許多不同看法,我貼這文時是刻意地情緒了些,祇因為包含馬總統在內所謂理性討論其實都是很「情緒」的妄想!
加害人、被害人、宗教家、司法人、立場各異,從法而言,如果那麼容易透過理性討論就統一了,現存各種制度法令就沒有必要了!
從理而論,我也相信法治教育、宗教教化防範未然的功能,不過刑期無刑,不是不判死生,而是慎判死生,不僅整飭已然也有遏止未然之功。
從情發紓,不論快意恩仇,至少以直報怨才合天理人性,何況以宗教或以善止惡矯情的寬恕說法,妄想要受害人或其家屬匿怨而友其人,那可才是煎熬和二次傷害!
死刑廢止與否,不妨盍各言爾志,國情、民情、宗教、律法不同,不必人云亦云,最後還是要回歸法制,眾議決行要寬恕不要死刑,說不得想快意恩仇的人最高興!社會反而會更亂!
至於李家同說如果他被殺,我祇能說等他被殺再說唄!何必現在就牽拖他的友人家人學生,好像他是上帝,忙和要幫大家寬恕惡人讓他們活著!要知道上帝從未應許永生,人是為人執行惡人應得的刑罰。待人有親疏,寬恕要不傷天害理,這才是正義,其他不免是虛情假意!
大陸和海洋法系不同,所以台灣沒有陪審團,兩者沒有一定的好壞,祇要檢警司法人慎判死生就不代表殺人,不判死生反倒讓很多人生不如死,何況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事不是沒有,還說甚麼正義和寬恕!

黃冠軍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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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無胡說八道
2010/03/13 23:19
亂世需用重典,對於某些窮兇惡極之徒,是有隔離社會之必要。

niki在斯里蘭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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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一樣
2010/03/13 19:35
目前此新聞連斯里蘭卡都有報導, 

Rebec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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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法是上策
2010/03/13 19:03

基本上我是贊成死刑的,除非有更好更周全的刑法替代。

星加坡自從實施擁槍械與綁票死刑之後

這許多年,如何惡型的歹徒都甚少搜獲到有軍火,至於綁票也幾乎絕跡,好像有發生過2次,但都不是本地人做的。

法律是用來保護良民和讓奉公守法的人免於恐懼和受害。


stec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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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
2010/03/13 04:20
試問該死的法官檢察官改換成陪審團如何?


Rinka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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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
2010/03/12 13:52

死邢不宜廢!

維護人權應該是站在弱者或被害者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