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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7 10:56:08瀏覽1643|回應0|推薦7 | |
柔性司法 傳統司法重視其剛正面、威嚴面、敬肅面、嚴謹面,強調權威性、強制性與陽剛性,讓一般人感覺司法有其距離,有層次感,有縱深度,不具親近性,也因之人民對司法不易有好感、熟悉感與願意接受感,導致對司法信賴度不高,公信力不強,甚且迷思以刑事司法手段防治對策,成為刑事司法危機,應從提升教化功能,強化犯罪者回復社會力量、做好出獄人之輔導,尤其當前民主意識高,公共服務多,為民分勞解憂強,強化司法軟性工程,建立柔性司法機制,必可使一般人改變既定思維,提升司法信賴度。 司法機關力倡「司法為民」理念,所謂司法為民乃司法以人民為主,以訴訟當事人為重,以人民方便、快速為要,在實質內容與受益而言,當以剛性司法與柔性司法並重,剛性司法為形,柔性司法為本,發揮適性處遇,強調關懷與人性服務功能,以符合司法民有、民治、民享之目標。 柔性司法係指從事司法工作者,本包容、關懷、慈悲之心,以柔軟、柔性、軟性思維、採取同理心態度,處理司法有關之作用行為,包括民事、刑事、執行案件及非訟事件,從受理到偵查,審判或非訟處理,以至裁決等程序、連同處遇與決定皆在內。以家暴家事案件為例,法院本柔性司法之念,可提供安全、整合資源,適度調解等功能;又在刑事程序中,包括司法警察調查、檢察官偵查、法官審理以及刑事執行案,在執行階段並延伸及監獄執行、觀護、保安處分及更生保護,是以司法警察、司法官、監所人員、司法保護人員均屬之。 柔性司法是未來司法之進路,需在司法領域強力推動,其具體方略說明如下:1.充分體認國民期待,活化柔性司法功能2.落實性別主流化,提升男女平權平等實效3.落實寬嚴併濟刑事政策,靈活運用社區處遇制度4.重視人道思想,強化人性關懷5.建立以個案當事人需求為主軸之保護機制,實現實質公義價值6.全力推動司法保護業務,建構社會安全防衛體系7.落實人權保障,強化犯罪被害人保護8.融合跨領域異質專業、發揮科技整合功能9.深耕密植法治教育,強力宣導被害防範意識10.綜合司法行政職能,研設司法保護中心,開創預防司法新契機11.全力整合社會資源,發揮績效乘數效果,必可貫徹博愛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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