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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享】法律風險無所不在。你、我或任何人都有可能不自覺身陷法律風險之中。
2012/11/26 17:31:55瀏覽488|回應0|推薦4

【法律風險專欄】

三劑管理預防針 免觸法網

 

■施茂林                                                                    作者 徐谷楨


  法律風險無所不在。你、我或任何人都有可能不自覺身陷法律風險之中。
 

  小王開了一間營造廠,辛苦標到二件公部門的工程大案子,造價都是上億元,他預期有利頭,做得很高興;沒想到竟接到裁罰通知,罰金比照工程造價。原來他有個姊姊在工程主管單位任職,違背利益迴避法;他到處求助法律專家,似乎人人愛莫能助。

 

  也有公務員小張在上班時間去喝花酒,小張的主管因為受到外界壓力,不得不派同仁調查,但他仍維護下屬,在調查報告中刻意說明小張當天請假外出,小張因此只被記二支小過。事後這個主管被檢調收押,執行調查的同仁也以重金交保,銀行的行員小李則是明知董事長利用人頭貸款,卻乖乖配合辦理,結果連同放款的審查委員等人,全都因為沒有善盡善良管理人的應注意責任,每人各被判數千萬元。
 

  例中的當事人可能自覺無辜,但是嚴格說來,他們就是不具備風險意識,才會有那樣的下場。仔細觀察我們的環境和社會中,天災或人為事故接連不斷,可知風險的存在。法律也是一種風險。就我長期以來經手各種案例,體認到法律風險其實無所不在,充斥在各行各業。
這幾年,我推廣「法律風險管理」的新觀念,它跨越了法律、管理科學,整合成一個新學門,引發國內法界許多討論;也開啟了兩岸法律風險管理的學術交流,已有相當成效。

  我把法律風險管理分成三階段──預防管理、爭議管理、復原管理──我們最好先做好預防管理,不要讓法律風險成真,否則風險發生之後,只能做爭議的處理(調解、和解、仲裁、訴訟)。不過,很多人忽略了爭議處理完之後的「復原管理」,以致爭議一再發生;所以說,做好復原管理,也是另一種預防管理。
以發生勞安事件為例,勞資雙方沒有檢討、改進,做「復原管理」,往往再度發生類似的職災。


  我多次到企業界演說,拋出法律風險管理議題,就有老闆請教我該如何防控;方法很多,人事方面,可聘用法律科系畢業生,不管是法務、行政、業務等職務都可以,一旦有相關問題可以找他幫忙研究,他自己也可以很快找到外部的法律專家支援;財務方面,最直接就是花錢投保;管理上,請好好檢視現行業務,掌握法律相關的流程並採取有效的對策;法律上,對外簽訂的契約,先請行家審查內容,以免出現法律漏洞。曾經有業者與人訂約,但捨不得花幾萬元請法律專家審查契約,結果被控違約,被求償二千多萬元,更划不來。「法律風險管理」將讓法律學術領域發生板塊的變動,未來法律會分成預防法學、治療法學、救濟法學;已經引發不小回響,開啟了法律的新視界。(本文由前法務部長、現任中華法律風險管理學會理事長、亞洲大學講座教授施茂林口述,徐谷楨採訪整理)

【2012-11-23/經濟日報/A23版/稅務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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