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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享】體認法律風險,激化建築設計強度
2012/06/01 12:01:32瀏覽427|回應0|推薦3

體認法律風險,激化建築設計強度

中華法律風險管理學會

中華法律風險管理學會理事長施茂林教授與理事朱從龍於2012年3月30日下午1時30分起,在台中市僑園大飯店向建築師講演:建築師之法律風險,與會建築師紛紛表示釐清許多法律觀念,對其業務有關之法律風險有完整之認識。

沈芷蓀建築師長期執行建築師業務,對於建築師涉及之法律議題,深為了解,也體認建築師負有相當重之法律責任,為使建築師對法律風險有充分圖像,特別向台中建築師公會建議辦理法律風險管理演講會,經台中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羅榮源與理監事商定,於3月30日舉辦特別演講二場,以充實建築師知能。

王建築師聽講後,表示施理事長提到的法律「眉角」正是平時常碰到的問題,經由他詳細剖析,足以供未來處理的參考;莊建築師認為對於部分建築事務,法律人與建築人有不同看法,解讀也不同,常發生落差,今天的演講,提供建築人新的思維模式,必須正面去看待法律的威力;林建築師說從他本身碰到的爭議事件,體會到當初忽視法律規範,立下許多不明確之約定,引發執行上之爭議,未來將調整觀念,了解法律意涵再做正確處理。另劉建築師提到二位講者說的法律責任,才知一般建築師因不注意以致帶來法律之麻煩,現場也有多位建築師有同感,相信今日的演講讓大家重新思考法律的重要性。

朱律師演講的重點在於建築師可能碰到的民事法律責任,他詳細分析建築師與委託的業主間,可能有委任、承攬、僱用等法律關係,各有不同的契約內容,雙方間的權利義務也不盡然相同,日前已委任契約關係最為常見,如果要用承攬就比需特別了解他的內涵,釐清法律關係與責任,對受認業務之處理較能充分掌握。朱理事也從司法實際的案例,解析建築師在處理設計等相關事務時法院的見解,也由這些案例提醒建築師設計業務,需注意的事項以及所負的注意義務,最後他提醒在場建築師執行業務需具備法律風險意識,做好預測法律風險工作,防範風險的發生,這要自己平時多體會,依自己受任的業務,去控管風險。

建築師業務的法律風險圖譜為何?施理事長非常詳實的介紹,也引據相當多的實例說明,讓在場建築師在九十分鐘內能有完整之輪廓。首先將建築設計業務常見的錯誤觀念,透過實際作為剖析,其中法律問題,例如施工說明書越詳細越好、切結書表明要負一切完全責任,最有拘束力,縮短工期逼營造廠不怠工最靈光,依營造商施工報告簽證是例行公事,具備鑑探報告只是形式條件,未實施測量而依地籍圖標示已盡責等等,讓大家發覺上面事例,法律問題多多,接著他說明建築師與業主間為委任關係,不是委託關係,如不盡責將有契約不履行與侵權行為責任,而且雇用的員工,是建築師的使用人或代理人,他們的故意、過失等同建築師本人做為。對於委託設計與營建間之法律關係,施理事長從實務運作,分析其互動關連性,指出何者為真正之指示者?何人為實質掌控者?同時,設計事務可細分八大項,足建築規畫設計、監造及建照申請部分為建築師之主政外,其他結構、水電瓦斯配管、弱電設計、建築估算、鑽探等,與其他專業人員有關,究係協力,或是委辦或是僱用關係,不一而足,施理事長詳予剖析,讓大家有深入之認識,助於建築師處理設計群的工作。

在綜合座談與演講結束後,有多位建築師向兩位主講者討教碰到的法律疑義,都經講者分別詳予答覆,接著又有多位請益,熱烈互動,大家都體認建築師承辦之業務確有法律風險存在。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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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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