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校園性侵有多嚴重? ◎沈政男 去年六月發生的一起輔大心理系同學的校園性侵案,這幾天引發輔大心理系師生在網路與校內座談會上交相攻訐,也有不少網友與評論家加入混戰。有人寫千字文控訴,也有人開澄清記者會,講來寫去,左批右罵,都在談該性侵案的處理細節,卻沒有人可以把個案擴充到一個更大的視野:到底台灣校園性侵有多嚴重? 不問「台灣校園性侵有多嚴重」這樣的問題,不可能從那些密室小團體裡師生交相指責與取暖的眼淚與口水之中抽離出來,還給一所大學與一個科系該有的教育機構形象。 輔大那起性侵案,發生當晚受害同學就已報警,基本上已是司法事件,學校該做的,是協助當事人進行司法訴訟與施以心理輔導,並就涉案人的校內行為責任予以懲處,只是相關處理標準流程(SOP)不是眾人皆知,於是輔大心理系弄了個「工作小組」來介入,因而衍生後來好幾個月的紛擾。在「工作小組」運作過程裡,輔大心理系教授們自以為處理得妥當,既兼顧心理專業與教育倫理,不辱心理系這塊招牌,未料根本不能讓受害者平撫情緒,才衍生後來的師生互嗆風波。 司法與心理、行政與教育,傻傻分不清。任何爆發性侵案的單位,主管都會想要大事化小,能不通報能私下和解最好,這是人性,於是處理任何性侵案的第一準則,就是上級主管必須閃一邊,讓中立,也就是沒有權利義務糾葛的第三者,來介入。怎麼會由直屬教授、主任與院長,來召開個什麼調查、處理或輔導會議? 連臨床心理學上最基本的「界線」一詞,都弄不清楚。不只調查與處理,連創傷輔導,都不該是輔大心理系本身來介入,不然,那些牽連其中的師生,以後要怎麼在課堂上彼此面對?輔大心理系的師生相互攻訐應該到此為止,不然系所形象將會更加受損;與其繼續爭辯誰被誰在網路上或媒體上冤枉汙衊,不如將對於校內個案的關心擴充到校外,一起來探討台灣的校園性侵到底有多嚴重。 輔大那件性侵案,導火線是同學聚會喝酒,受害女同學在不勝酒力之下,被陪同她返回宿舍的男同學在電梯口附近性侵,這樣的情節在國內外都是最常見的校園性侵模式。原本還能自制,三杯黃湯下肚以後慾望勃發而釀成大錯;原本只是同學聯誼,在酒精催化之下,氣氛從輕鬆變成隨便,行為界線便會拿捏錯誤。 也有約會性侵。為了省錢約在宿舍見面,或者因宿舍宵禁而去擠對方宿舍,給了可乘之機。也有稱兄道弟的男女同學,吃喝既然都在一起,偶而共睡一房,你睡床上我睡地板應該也無所謂,未料擦槍走火發生性侵,去年台南某大學就有一例,甚至導致女同學被殺害。 當然最多的是肢體與口頭上的性騷擾,比如打招呼時趁機碰觸對方身體,或者傳達輕佻的文字或口語。 以上這些性侵或性騷擾事件,在台灣校園,特別是大學,有多普遍?教育部的數據顯示,台灣一年發生的大學性侵或性騷擾疑似事件,只有三十件左右,這數據明顯偏低。 試問,如果輔大那位受害女同學,是在隱密角落而且更加不省人事之下被性侵,事情會曝光嗎?會不會因為羞愧與害怕而不敢啟齒?其他還沒到性器官侵入程度的性騷擾事件,是不是更加不容易被揭發?而即使鼓起勇氣講了出來,會不會也被一句「這事情傳出去會毀了我們整個單位」而又吞了回去? 因此,在美國校園,學校會安排受過訓練的師生,接受性侵與性騷擾受害者申訴,讓更多受害者更容易也更願意把自身遭遇傾吐出來,而非獨自承受,或者必須向權利與義務有所糾葛的上級通報。 剛好最近美國史丹福大學的一件校園性侵案,因法官判刑太輕而引發喧然大波,而那件性侵也發生在酒後。輔大性侵案兇嫌已經被起訴,未來會怎麼判決也值得關注。這類校園性侵案之所以會被輕判,心證背後思維大概就是:「啊,你們大學生的情慾不就是流動來流動去嗎?你真的是性侵受害者嗎?還是也享受情慾?」 美國去年民調顯示,四分之一的大學女生曾被性攻擊,其中有一成三屬性器官侵入,為此,美國總統候選人希拉蕊特別為了校園性侵列了一條政見。 台灣呢?一年只有三十件校園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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