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結束外遇在難以收拾之前 ◎沈政男 一般戀情都很難好聚好散,汗涔涔、淚潸潸,甚或血淋淋都不罕見,當然不倫戀要和平分手更是難上加難。 不倫戀比一般戀情難以收手的原因,在於戀情進展偷偷摸摸,而分手往往需要吵吵嚷嚷,容易造成曝光,再加上兩人接觸與碰面都沒那麼方便,溝通頻率與效率大打折扣,使得誤解與衝突容易滋生,以至於分手過程更加波折。 外遇有兩種動機,一種是玩玩而已,另一種是認真找伴;前者過了保鮮期膩了,後者發現看走了眼,這時就會想分手。外遇有曝光的風險,當偷情的刺激還在、對方還值得期待,願意承擔風險,而當這些正面回饋都不見或大減,這時,可能的負面代價便會變得巨大起來。 然而常見的狀況是既然分手不容易,偶而見面吃飯聊天開房間也還好,反正閒著也是閒著,於是就這麼一天拖過一天,拖到東窗事發,付出慘痛代價。所以說結束外遇的第一步,就是確認自己真的想要結束這段地下戀情。偷偷寫LINE、講手機,寫完記得刪掉;相約在外縣市沒有熟人出沒的地方,免得被發現;離開摩鐵,瞻前顧後,看看有沒有被跟拍,會不會兩天後收到勒索照片?;夜晚配偶在床上一腿搭過來,雖然全無興致,還是得要配合一下,免得被懷疑——這樣的日子還要繼續過嗎?還是回頭是岸、金盆洗手,褲子穿好不要對著別人亂脫比較好?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打定主意要結束外遇了,再來要看看兩人交往多久。一般戀情熱戀期大約半年,頂多一年,但外遇因為見面沒那麼頻繁,通常會拉得長一些。熱戀期分手,不是每個人都能承受,要特別注意對方情緒反應。反過來說,外遇超過五、六年,通常已沒有新鮮感,這時候提出分手,很可能對方也會鬆一口氣地說:啊,我也這麼想,很感謝你先說出口。 接著要分辨對方是怎樣的外遇者,是找刺激玩玩、排遣寂寞,還是尋找真愛。這問題其實在外遇一開始就要了然於心,但不少人一直到被分手了還搞不清楚。如果對方只是玩玩,分手後比較痛苦的是自己;如果對方因夫妻感情不睦而出來找慰藉,那麼被分手後難免試圖挽回,勾勾纏;而如果對方已經動了真情,那麻煩就大了,一方面要處理對方情緒,另一方面又怕因此曝光,十分棘手。婚姻狀態也有影響,如果兩方都已婚,達成恐怖平衡,就比較不擔心對方報復式主動曝光,而如果對方是單身,那就要小心了。 當然也有偷情者被分手後心有不甘,氣急攻心之下即使玉石俱焚也不在乎,或者三不五時威脅要讓外遇曝光,這就牽涉對方的性格特質了。所有戀情都容易遇到爛情人,但外遇特別多,要知道必須躲到地下尋找情慾出口的人,性格有缺陷的比例會比較高。任何戀情最怕遇到恐怖情人,而恐怖情人的最大特徵是控制慾;控制慾有兩種,一種是帝王式主宰掌控、發號施令,另一種是幼兒式緊抱大腿,拉都拉不開;前者被分手容易有暴力反擊,而後者可能會以自殘來報復或要脅;外遇者因為怕曝光,即使遇到恐怖情人也不敢張揚或求助,很容易陷入對方掌控裡,難以脫身。 還好極端的恐怖情人沒那麼多,多數只是口語或行動上表達抗議情緒,如果達不成目的,久而久之便會慢慢接受分手的事實。所以說結束外遇時,必須清楚、堅定傳達分手之意,不要今天講講明天心軟又算了。一旦明確傳達分手之意,就必須結束親密行為,也不要再接受對方服務或餽贈。雙方保持聯絡管道是可以,但不能再有曖昧情愫。如果雙方是同事,互動必須局限於公事,當然工作場所區隔越遠越好。 反過來說,如果在外遇裡真的遇到恐怖情人,而用盡所有方法都無法遏止對方可能的暴力或自殘行為,這時候就必須兩害相權取其輕,慎重考慮是否向彼此家人坦白。 偷情找樂子,不花錢的往往最貴;婚姻不理想,想要在畸戀找機會,找來爛情人比找到真愛的可能大太多。外遇前最好衡量自己有沒有平和結束外遇的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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