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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4 22:44:36瀏覽571|回應0|推薦0 | |
最近大概是太久沒寫字、沒動腦筋,時常讓人誤解,因此跟大家稍做說明:我沒買房子或買地,我是租了一間有房子可住的地。 在台東四年,東考慮、西考慮,最終仍沒緣分買地,轉而想租有屋、有地的地方來住,卻發現租有屋有地的地方也不是那麼簡單,因此當朋友告知羅山村有地和屋可租時,我很開心,但也考慮了一個多月才決定,因為我好捨不得台東,捨不得台東的天氣、環境和朋友。 不過羅山仍是很吸引我,於是我和房東見了面,當天就簽約,租約從三月開始。日前,趁二月底有三天假期,我和朋友前往小住,順便稍做打掃,不過這兩天一住才知道,稍做打掃是不夠的。那三天天氣很好,同學看我在忙也下手去幫忙,但我覺得屋外更好玩,因此力邀同學出去玩,要求他們不要一直幫我整理,不然我真是過意不去,而我們所做內容不必再詳述,總之得整理一陣子。三月初,爸媽也去住了一個禮拜,認識很多好鄰居,也做了很多事,真是辛苦他們了。 幾天思考,我決定先謝絕訪客一個月,我想以自己的思考和方式先整理一遍,再邀請大家來住,因為我能去的時間只有假日、我的動作又慢,也許進度會是龜速進行,但是我想這麼做我會心安一點,希望爸媽,尤其是媽媽會諒解。 租這間房子的確是緣分,但是我想我閒暇時仍會考慮及尋找有緣的土地,看是否要買下一塊地來經營?報告完畢 ! thalasso58 100.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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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