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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8 04:15:18瀏覽1845|回應2|推薦7 | |
一、他山之石、2015年之前的陣痛 東盟10國中有8國即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文萊、越南、緬甸、老撾和泰國,對毒品犯罪實施最高可判死刑的懲罰。其中印尼、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對販毒的打擊尤其嚴厲,也多次因對在其境內走私毒品的外國公民處以極刑而備受國際關注。 印尼法律規定,對生產、加工、販賣和走私毒品者處以唯一死刑。2002年當時的總統梅加瓦蒂下令成立了國家反毒局。現任總統蘇西洛曾表示,毒品犯罪是全民頭號敵人,對販毒者絕不赦免。 馬來西亞比印尼更靠近“金三角”,因而受毒品之害更深。早在1983年,馬來西亞就出台法律,攜帶 與印尼和馬來西亞相比,新加坡打擊毒品犯罪的手腕更強硬。新加坡的毒品走私法極其嚴格,年滿18歲的任何國籍公民,只要在新加坡境內被發現攜帶有2公克以上的海洛因,將被以販毒罪起訴。 印尼、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對毒品走私者處以極刑,一直遭到西方國家和某些國際組織的指責,但三國強調,他們處于毒品來源地易於發展的環境,也使它們成為毒品走私的重要通道,國內吸毒人數又日趨增加,因此必須採取嚴厲措施打擊毒品犯罪。三國同時強硬的要求他國不要干涉他們的反毒政策。 上述幾各國家在施以嚴厲的毒品刑罰的同時,也給了尋求毒癮戒斷者極其寬鬆的條件。皆動用國家的醫療資源、及社會補助,幫助毒癮戒斷者,以防止更多意想不到的社會損失。 二、別讓第二防線再失守 當東盟各國,當家執政的人,有勇氣告訴他們的人民,2015年將肅清海洛因殘害的同時,我們台灣的毒品政策,正陷入混沌、毫無頭緒的困境。 台灣如果套用新加坡的毒品刑罰,我想法務部長這個職務沒有人敢接任了!台灣光是2006年被查獲的海洛因人數中,達到15公克海洛因以上隨案移送的就超過一千人以上,在新加坡這一千人都是唯一死刑。誰敢為了當個法務部長,一年要簽一千張以上的死刑令?也就是因為當初在訂定毒品法則時,一些錯估毒品發展趨勢的法條過於寬鬆,導致台灣竟然成為了海洛因在亞洲的溫床。東南亞各國在做跨國際反毒規劃時,已經放棄了台灣,別再以為如同政府所說的是別人排擠,而是我們的有利條件盡失,包含、法律、衛生、政策等,都已經跟國際嚴重脫軌。不自助而又要祈求天助!豈不是癡人說夢話。 台灣現在連訂定販毒死刑的嚴苛權利都喪失了,錯都已經錯了,不要詛咒過去,考慮的是要如何面對未來。社會上有能力的人請放下你手邊的事,仔細的思考10分鐘,台灣被海洛因殘害的真的很嚴重了。社會基層本來就生活艱苦了,還要面對無所不在的搶劫、竊盜、詐騙、隨機擄人,現在都這樣了,20年後的台灣會是怎樣的一個環境?法律是給守法的人有遵循的依據,對因飢寒已起盜心的人來說是啥東西?惡劣的治安環境只會讓經濟更衰敗,衰敗的經濟會讓人民更貧窮,貧窮的人民會讓治安更混亂。 是時候了!我們國家需要一部符合現實環境的毒品法,來做新的防堵工作。前面的第一道牆有破洞,我們可以棄守。但是第二道牆,一定要牢牢的守住,在築第二道防線時,一定要多加思考,多加評估海洛因在台灣發展的任何可能性,這可能是最後一道防線了!時間之神不會為大嘆、早知如此、的人而倒流,快做吧。 三、再次的呼籲~ 我看過太多真實的海洛因毒害的案例,看的我膽顫心驚,有人說我危言聳聽,有人說我誇大其實。這些言語對我來說都無所謂,我做我該做的事、說我該說的話,這才是重點!我已經盡了我的社會責任,因為該說的我都說了,我的能力就到這裡了。希望看到此文的人,如果你有能力,接手做你該做的事吧。當政治人物得到權力時,是否可以回頭看看,撼動治安的源頭在哪裡?誠心祈禱、天佑台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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