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爸爸己經66歲了,領有重大傷病卡是極重度,之前曾打電話去社會局問過,社會局說老人年金和殘障津貼只能領一個,我爸這三個都附合資格,確一個月只能領3200多的國民年金,這樣沒錯嗎~?老人年金和殘障津貼都不能再領了嗎~~
Answer:
先要溝通兩件事:
第一點:國民年金在民國97年10月1日起實施,老人年金就停止發放。
原來就在領老人年金的人,改成向國民年金領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每個月3000元。而國民年金實施之後才滿65歲的人,必須要先參加國民年金,才能領國民年金。
*你父親現在才66歲,滿65歲之前應該是要參加國民年金的人。最簡單確認的方式,就是看有沒有收過國民年金的繳費通知單,如果有收到繳費單,表示你父親沒有領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3000元的資格。
第二點:你可能把兩件事搞混了,重大傷病程度不等於身心障礙程度。
重大傷病與健保有關,但是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所定義的 "身心障礙" 不完全相同。有重大傷病極重度,並不表示也能因此確定身心障礙等級。
你可以參考以下的網頁有身心障礙分類分級標準
http://disable.yam.org.tw/node/551
所以你先要確定,你父親身心障礙的等級(分四級:輕度、中度、重度、極重度)
接下來以你父親要參加國民年金,以及三種不同程度的身心障礙等級來回答
1. 假設您父親的 "身心障礙" 等級為重度以上(含重度)
請問造成身心障礙重度以上的時間點為民國97年10月1日以前或者以後?
如果是在民國97年10月1日以前,那國民年金實施以後,假設您父親符合參加國民年金的資格,那會被加入國民年金,而且不用繳費(政府全額負擔)。這時可以領取國民年金的 "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每個月4000元。但是不能同時領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就是你說的殘障津貼)。
等到滿65歲以後,你父親可以改領國民年金的 "老年年金",這時也可以領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但是如果有領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的話,國民年金的部份,就要改成按公式計算領錢,會變成比較少。
如果是在參加國民年金以後,才發生重度以上的身心障礙,那從確認起的國民年金保費都由政府負擔,你父親可以領取國民年金的 "身心障礙年金",每個月最少4000元。領取身心障礙年金的同時,也可以領身心障礙生活補助。但是如果有領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的話,國民年金的部份,就要改成按公式計算領錢,會變成比較少。
2. 假設您父親的 "身心障礙" 等級為中度
如果是中度身心障礙,那國民年金的保費,政府補助70%。中度身心障礙不符合請領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或者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的資格。所以沒有參加前或者參加後才發生身心障礙的問題。你父親隨時都可以請領身心障礙生活補助。
滿65歲以後,還可以領國民年金的老年年金,也可以同時領身心障礙生活補助。但是如果同時領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的話,國民年金的部份,就要改成按公式計算領錢,會變成比較少。
3. 假設您父親的 "身心障礙" 等級為輕度
輕度身心障礙,那國民年金的保費,政府補助55%。輕度身心障礙不符合請領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或者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的資格。所以沒有參加前或者參加後才發生身心障礙的差別。你父親隨時可以請領身心障礙生活補助。
而在滿65歲以後,可以領國民年金的老年年金,也可以同時領身心障礙生活補助。但是如果有領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的話,國民年金的部份,就要改成按公式計算領錢,會變成比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