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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著公司揪眾投團保,活用團險保障(1) ---- 轉載
2014/09/13 19:04:53瀏覽1030|回應0|推薦0

2011.12.7

    小王2個月前跌倒受傷,治療後,她拿著醫療收據找保險公司辦理賠,業務員告訴她,除了個人的健康險可以申請理賠,還可以向公司申請團體保險理賠金。問題是她不清楚公司有沒有辦團保?也不知道自己有哪些團險保障?

    保誠人壽直效業務通路長黃金木指出,「團體保險」是以團體為保險對象,以機構、企業,甚至城市集體名義投保,給予團體成員保障的一種保險。「團體」 通常指5人以上,且非以購買保險為組織的團體為主,團險的保費計算方式,則參考投保成員的人數與職業等級。團險一般又可分為2種:

1種通常是由企業幫員工投保,企業擔任要保人並繳交保費,員工擔任被保險人。目的是提供員工保障,做為員工福利,或是轉嫁職災帶來的雇主責任與費用。與企業團險類似,也有非企業投保、但「身分設限」的團體保險。例如,新竹縣就從20117月起開辦縣民團險,由縣府為縣民投保,只要年滿15歲,且在新竹縣設籍6個月以上,就能擁有意外身故保額30萬元的縣民保險,目前約有40萬名被保險人,也是團險的一種。

如果發現公司沒有團險,由於現行法令並未要求雇主一定要為員工投保團險,因此對雇主並無法可罰。解決辦法,通常是集合公司內想投保團險的員工,只要人數在5人以上,就能以福委會或工會名義,跟保險公司洽談團險,雖然保費由員工自己出,但能用較低的保費得到一定的保障。

2種團險,則是由被保險人自己付費。可以由企業或職工福利委員會做為要保人,開放給企業員工自行決定是否投保、付費參加。或是被保險人隸屬於特定身分或團體,中國人壽威力通訊處業務經理陳晉裕指出,像台灣人數最多的公教人員自費團體保險,就屬這個類型,只有公教人員才能投保,保費也是由公務員自己出錢,不是由雇主(政府)繳納。

團體保險,提供職業災害保障

個人保險》
保障對象:單一個人
險種:壽險、醫療險、意外險、癌症險等
保障內容:個人自己決定
保障時間:終身險、定期險
投保限制:自己投保
繳費方式:個人支付
保費計算依據:年齡、性別、健康狀況

 

團體保險(企業付費)》
保障對象:5人以上之團體成員
險種:壽險、醫療險、意外險、癌症險、職業災害保險等
保障內容:雇主決定
保障時間:1年期定期險
投保限制:在職才有保,離職就退保
繳費方式:雇主支付
保費計算依據:團體人數、平均年齡、去年理賠紀錄

註:工會或職工福利會投保,費率情況同企業付費團險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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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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