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恥!史上最大貪污除罪法!---- 張宏林
2013/06/04 08:56:31瀏覽191|回應0|推薦0

近期台灣除了黑心官員、黑心廠商、黑心食物外,還有黑心法條充斥。立法院居然利用本會期最後一天深夜裡,摸黑通過《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的修正案;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台聯,這兩大兩小的立院黨團,聯手通過史上最大貪污除罪法案,絕對可以稱得上是台灣政治史上最恥辱的一天!

本次通過的法條內容為︰「九十九年底前,各民意機關支用的研究費、公費助理費與加班費、業務費、出國考察費;各鄉(鎮、市、區)公所支用的村(里)長事務補助費;以及一一年底前,各大專院校職員、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支用政府機關補助研究計畫費,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財務責任視為解除,不追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不罰。」

白話點說,就是九十九年之前涉及侵占、詐領、盜用、挪用公款的各級民意代表與學術機構,全部都將除罪!公費喝花酒、詐領助理費、假發票報帳、不當挪用、圖利他人等等,不追究其不同情節內容,從此一筆勾消!王金平院長說這是歷史共業,但民眾眼中卻只見到歷史共犯!若為了公平,那怎不順便幫公務人員也一併除罪?這次不分犯罪內容,且往前回溯的集體除罪修法方式,已違反權力分立的精神,造成立法侵害司法權的嚴重狀況。若屬法律不適宜解決之犯罪問題,理應尊重憲政制度,可由總統依《憲法》第四十條及《赦免法》之規定發布特赦或大赦,而不應以制定往前回溯的除罪條款來解決。

我們也譴責「黨團協商」的黑箱機制,平常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開會議前,還會對外公告會議議程與內容,民眾還可事先監督追蹤;而黨團協商依法本該錄影、錄音並登載於公報上,但事實卻是內容永遠無從得知,爭議法案總是通過以後民眾才能得知。會議的討論過程,人民無從檢視監督,儼然已變成立院最齷齪的會議機制!

台灣民眾記憶一向短淺,這個由兩大黨、兩小黨聯手通過的史上最大貪污除罪案,不久肯定會被各種光怪陸離的新聞事件所掩蓋。幾天的輿論批判,免除幾年的牢獄之災,怎樣算都划得來。台灣現在擁有的,到底是怎樣的民主?(作者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澄社評論〉看政黨協商如何謀殺林世嘉 ---- 徐永明

會計法修法覆議回到原點的台灣立法院,恍若轟趴雜交之後被曝光的現場,刺鼻噁心不堪入目,兩大黨主席扮演家長鞠躬道歉,卻掩蓋不了朝野交相歡的不倫,行禮如儀台灣還是要向前行,臨時會照開,口水繼續噴,地上一攤血,是唯一付出代價的台聯總召林世嘉

世嘉是學運時期就認識的學妹,年輕時無役不與,最令人感念的是十幾年來世衛遊說的衝鋒陷陣,兩次懷胎奔走成為日內瓦最美麗的身影,提名為不分區立委實至名歸,卻想不到葬送在立法院的政黨協商,看著簽名的協議原稿,多少魔鬼的誘惑隱身其中,而多少的利益又是上下其手。

政黨協商比較民主,看似有利小黨,台聯三席都是黨團成員,都要簽名,與王金平院長、兩大黨總召平起平坐,但是一個立法院過半的執政黨為何要這麼大方,美其名尊重少數,但是會計法修正戳破了這個民主假象,小黨否決權的設計,導致壓力轉移,三個成員都有了吃子彈的壓力。政黨協商比較有效率,但是沒了表決,所有的立委都可以和稀泥,對於會計法一案遮遮掩掩,交給各黨總召當黑手,既不弄髒手,也還了標哥人情,甚至以代簽來築防火牆,完全逃避責任政治。

政黨協商是朝野共識,隨時可以冷凍法案,但據學者研究指出,最後法案表決多數還是如執政黨的意,反而幫國民黨省了動員投票的成本,這跟法案在會期末清倉的邏輯一樣,越集中表決國民黨動員成本越低,這個道理看顏家立委甚麼時候會在立院露臉就知道了。

所以,沒有錄音錄影的黑箱協商是真,號稱民主妥協則是在野黨的虛假意識與虛榮心,莫非在野有人也冰心地看透了,半推半就合演一齣反民意反監督的民主協商大戲,一旦事跡敗露一哄而散,只有林世嘉老實成了代罪羔羊。如果林世嘉的辭職能給台灣民主甚麼樣正面的教訓,可能還不在於各黨總召的究責與道歉,而是認清政黨協商反民主的本質:一個多數黨沒有臉表決的案子,有辦法騙在野黨背書,這是立法院政黨協商的邪惡所在,一日不除,台灣民主品質難以提升。(作者為東吳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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