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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偷、騙、搶替代率怎破100%?銓敘部不認罪談什麼改革!(2)---- 林濁水
2016/09/16 21:34:13瀏覽84|回應0|推薦0

2016-09-10

18%更嚴重的問題

由於舊制實在太離譜,1980年代國庫又受不了了,這時再新加上了兩個嚴酷的現實:台灣社會少子化和高齡化的速度世界第一,軍公教退休金壓力愈來愈沈重,年金又非改革不可了。這次改革,廢除了1996年之後才進公家的公務員領18%優儲的特權,然而我們卻不能給銓敘部掌聲,因為1992年,他們和萬年立委狼狽為奸,利用老立委一生最後一個會期的最後幾天通過了今天所謂的1992年退休新制,這次所謂改革,銓敘部高官和1970年代一樣,也利用國家國庫的困境進一步掏空國庫圖利自己。

怎麼掏空?這次用的手段比1979年的作法還要複雜得多、荒唐得多。騙的問題且先從新制兩個核心數字,352%說起。

什麼是3535就是假設男的學校畢業,當完兵,20多歲當公務員,當了35年,大約是6065歲,而65歲正是一般國家公務員的法定退休年齡。

又為什麼是2%也就是退休新制公務員每任職一年,退休時每個月可以領原來薪水本俸兩倍的2%額度當退休金,這樣,當了35年,退休金是35x2=70%,換句話說,每個月退休金是原來薪水的7成。退休金7成,在先進國家己經是少見的行情了,但是在二次戰後經濟快速成長,又爆發「嬰兒潮」,相當於一個人退休時有好幾個兒女繳年金養他的時候,卻是標準行情。

每年給一個本俸2倍的2%,就等於一個本俸的4%。這麽一來,新制前15年比舊制前15年每年少15,但是15年後面的年資,每年比舊制多3倍;這也就是舊制肥在前頭15年,瘦在後面15年;新制前15年比舊制稍差,然後接著是遠比舊制肥3倍的20年。

比起舊制,新制有幾個鮮明的革命性做法:

1、取消18%優存;

2、以儲金制取代恩給制;

3、以2%35年兩個數字,把替代率大幅壓低到70%

4、鼓勵公務員慢一點退休,延長奉獻時間減短領退休俸時間。

4項形成了新制的基本骨架。這是一個很漂亮的骨架。初初看,這新制是全面地面對了造成國庫掏空,世代剝削的公務員退休金替代率太高,太早退休,社會高齡化,少子化等問題而發展出來的制度。

但是不幸的事總是重複發生,就像1979年修《退休法》一樣,不肖的銓敘部高層官員又在高尚的口號和漂亮的的新架構中塞進了一大堆烏七抺黑的圖利巧門

1、公務員年金雖然是儲金制,但又是隨收隨付確定給付制,那麼在職時提撥薪水的12%儲蓄起來,退休時卻可以領到70%,落差高達58%,是12%的4倍多。於是,要追求收支不致於太失去平衡,便得有一些條件要建立,其中一個是服務繳儲金的年限要遠比退下來領退休金的年限長。

例如,工作3565歲退休,活到80歲,那麼繳了35儲金,領了15年退休金就是很理想的狀態,會把儲的總和和領的總和的倍數大幅壓低到剩下一倍多。所以新制改成每年都一樣2%,可以累積35年年資,鼓勵公務員儘量做到65歲,或做滿35年退休,意義很重大。

事實上為了應付少子化、高齡化困境,1980年來各國紛紛把退休年限再往後延,到了65歲甚至更老才能領取,不料,1992年通過的法律中,一面有鼓勵延退的35x2%,但是獎勵提早退休的規定卻更洋洋灑灑,例如,規定只要年資滿25年或50歲就可以退休,又如,滿55歲如果退休還可以加發5個基數的一次退。同一個法律既鼓勵延退又鼓勵早退,錯亂到這樣不可思議,誰也知道其中必有鬼。

假如一個公務員依法5025年年資退休,那麼他退休後國民平均餘命80歲還有30年的退休金可以領,做得短、退休金領得長,這就完全和健康的制度原先的預期相反。這樣,本俸45,665元的公務員,每月繳的儲金的是:45,665 x 2 x 12% = 10,960(其中還有6,500是國庫繳的,真正自付還只有4,460而已)但是他每月領的退休金卻是:45,665 x 2% x25 x25 =57,081 領的月退和繳交的儲金的落差就躍升到5.2倍,這樣下來基金不垮也難。

2、既然70%替代率是一般國家公認合理替代率中的上限,於是便以35年和2%的漂亮數字來計算,但是在實質內容上卻玩了花招,35 x 2% =70%其實是假的。假如替代率要真的符合70%,那麼35年資本俸45,665 + 專業加給25,010的公務員月退便應是本俸加上加給做計算基礎,算下來是:(45,665 + 25,010x 2 x35= 49472

但是新制的計算基礎是本俸加倍,而本俸又比加給足足多了19,655元,這樣一來,月退金就多了一大截成了:45,665x 2 x 2% x35 = 63,931

領到的月退,替代率如果不包含年終獎金竟己高達90.3%

63,931/45,665 + 25,010=90.3%

這固然是依一個條件最好的職級算出來的,不是每個人都有;但是一般的情形是加給是本俸的0.7這樣,新制如果不包含年終獎金實質替代率一般也達到了82.4%。82.4%的替代率當然是很過分,但是一方面它是儲金制,二方面百分比還沒有破百,對國庫而言,畢竟比舊制友善得太多了,姑且就算是有「改革」吧。只是問題還沒有這樣簡單,偷雞摸狗的算計還有的是。

由於新舊制整個計算方式落差非常巨大,1992年的銓敍部高官未來一旦退休時,將同時擁有舊制年資和新制年資,於是他們就利用這個條件,利用新舊制種種的差異上下其手、偷雞摸狗。

雖然月入總額舊制比新制優厚得太多了,但是如果除掉18%,新制替代率82.4%,縱使減掉儲金提撥,比起舊制59.47%已經優厚很多了;然而,舊制前15年年資每年是本俸 x 5%這就反而又比新制前15年每年只是本俸 x4%還好了。

既然新舊制對公務員各有優缺點,因此,公平的話,一個兼具新舊制的公務員可以在新、舊中任選一個對他最有利的全套領取,然而,我們天才的銓敍部官員卻發明了一個「舊制的好處他全要,新制的好處他也全要,但是新舊制的壞處全閃掉的『制度』」。他們的作法是:前15年年資採用舊制的本俸 x 5,後面的年資全採用新制的本俸 x 4,這樣一來他領的是:(45,665 x5% x15+45,665 x2 x2% x20=70781替代率竟達到了100.1%

1992年時,掌握「改革」主導權的公務員,應該都是有15年舊年資的,這他們當然要,他們還把這好處拿來和當時在職的年輕公務員分享,發明「從優逆算表」,讓當時擁有舊制年資不滿15年的公務人員也「保證15年年資給足75%之月退休金」,而且領18%也推及及人地擴大到1996年新法生效後31999531日前進公家機關的都有份,免得他們眼紅。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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