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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0 09:00:05瀏覽337|回應0|推薦2 | |
二月二十八日的「人權公約不是簽好玩的」文章中提到德國轉型正義,茲以個人見聞補充如次。德國他們拿過去獨裁的東德黨產孳息做反獨裁的經費、教育學子與民眾的基金,而台灣過去獨裁時代強佔民產的國民黨黨產,不但不歸還卻拿來做與民主體制下的其他政黨競爭,撒錢買票,沒有法制化的獨裁時期黨產管理,現在用金錢操控公平選舉的民主基礎,讓選舉產生極不對等的偏差。國民黨黨產是民主化最大的絆腳石,這種政黨其實已經失去簽人權公約的正當性,這種本身完全不顧公平與正義的政黨,想請世界人權團體做評審,是自打嘴巴。 另外德國轉型正義,雖比台灣好,但德國人自己卻仍不滿意,常有聽聞擔任過獨裁時期國家機器的情治人員時有反撲,也反映出即使東西德統一二十多年後的今天,德國過去獨裁時期的反民主化意識猶在。德國與台灣轉型正義最大之差別,是德國有一個經過審判與無限期追溯加害者的體制;另外是東西德統一後,更新獨裁時期司法人員的體制,做法徹底,令人折服。也就是要在民主政權的政府單位從事重要公職者,都一律解職,並重新再應徵檢驗才能任用。這個體制的徹底更新非常重要,目的就是為了要盡量減少獨裁時期的人事再掌控司法,遺害人民。 轉型正義的工作是永久持續的,有多少與多久的戒嚴與惡行,就需要多久的民主力量逐步展現,才能一步一步達到民主化。民主沒有一夕而成,但是民主沒有公平的基礎,即失去了民主的可能,這點台灣人民要很清楚知道,才能知道台灣在國民黨不義黨產的操控下,是永遠無法有真正民主的可能。(作者為德國台灣協會會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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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