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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掉房子再回租,賺更多!
2016/06/12 08:20:59瀏覽116|回應0|推薦0

2016-06-03  撰文者 紅色子房

原本買地自建所需是資本額9000萬的公司,其預期每年淨利600萬,本益比就是600萬除以9000萬,得6.6%。對一家新創工廠股東來說,這數字吸引力不大。但如果K把這棟廠房以6000萬賣給我再回租,年租金240萬,對我來說每年就有4%報酬。而若我的買價能取得五成銀行融資,只需3000萬現金,年投資報酬率也會超過6%

    另一方面,K拿到6000萬解燃眉之急得以完工營運,原淨利600萬付掉租金240萬,還有360萬。但他資本額可以降到3000萬以下,其本益比為360萬除以3000萬,得到12%。這數字對股東來說,吸引力就大多了!而且,K還可以用多出的3000萬做更多投資呢。

    近期高雄漢來集團以售後回租的方式,把資產以165億賣給台灣人壽。除了壽險取得不錯的投資報酬,也解了國揚集團多年來的低潮,並有更多資金投入新的開發建設。房地產售後回租模式,過去如ING安泰人壽30億買桃園敏盛醫院、南山人壽48.96億買台中勤美誠品綠園道,都是讓承租者變成「輕資產」企業,便於做更多展店發展。以晶華酒店集團為例,除了中山北路本館是地上權外,全台灣所有晶華品牌多為承租或委託經營管理,「輕資產」策略讓這家集團的EPS(每股盈餘)有更好的表現,資金不用壓在不動產上,對營運業者來說也是好事。

    「可是,擁有一個漂亮的觀光工廠是我的夢想,賣給你再回租,就感覺不是我的了。」K聽了雖似懂非懂,但對賣地產這件事顯得相當抗拒。

    「是呀,但如果你想要找股東,作為一個新創公司董事長,讓股東們有最佳獲利空間是最基本的原則。你看這家日本料理店這麼賺錢,店舖也是用租的呀。」我說。領導者幫公司股東爭取較高的收益率,如果能善用地產金融相關手法,是可以有許多合作共創雙贏手法。只是要突破的觀念在於:你捨不捨得為了公司更快發展,放下房子產權,單純只做個使用者?

 

版主的話

茲引述此篇 是因為有個觀念與我一樣 莫太執著產權 因台灣目前整體經濟與就業環境不盡理想 撐不起高房價 若手上物件是偏高價位取得 要能捨才能得 未來3年內買回便宜很多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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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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