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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宇昌案Q&A ---- 民進黨官網(2011.12.12)
2011/12/19 14:11:25瀏覽448|回應0|推薦1

     國發基金投資宇昌案2011.12.12解密,但藍營立委仍緊咬蔡英文家族介入投資,獲利1000多萬元。民進黨晚間在官網列出名嘴與藍營立委的疑點,並逐一辯駁,強調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檔案內有廠商簽回的投資意願書,原願投資者有七家公司,但最後只有上智創投與統一國際出資,其他五家沒出錢,籌資並不順利,因此20078月蔡家才充當救火隊。

以下為民進黨整理的「宇昌生技案相關問題之回應」:

一、國發基金為什麼專案投資宇昌,迴避審議程序? 黑箱作業?

事實:依據國發基金策略投資作業要點,國發基金依法得就涉及政策之重大策略性投資案件專案報核,相關程序一切合法。過去的先例來看,專案投資的有:台積電、世界先進及中華電信等,馬政府也有專案投資的經驗,例如:2009年馬政府專案投資中華航空私募案。

值得強調的是,國發基金專案投資宇昌於2007417日經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並非黑箱作業,與其他專案投資程序都相同。

二、宇昌2007.9.5成立,為什麼國發基金9.3就撥款4000萬?

事實:國發基金為宇昌的發起股東,宇昌實收資本1億元,國發基金投資40%,在公司設立登記前股本資金4000萬到位,是依據公司法第9條的規定,否則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民黨故弄玄虛,曲解法律。

三、蔡英文在行政院副院長卸任前推動生技條例立法,是自肥?

事實:生技條例是立法院朝野共推的法案,有利於台灣生技產業發展,事實上, 20075月蔡英文卸任行政院副院長後,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是立法院長王金平在20076月才領銜提案,包括現任國民黨副主席洪秀柱、蔣孝嚴及劉憶如(現任經建會主委)等立委連署通過,條文無涉個人利益,何來自肥之說?

四、為什麼蔡英文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時,六天之內就批准極機密文件,把錢撥給籌備處?為什麼在七天之內,蔡英文立刻成立三家公司?又為什麼擔任宇昌董事長短短八個月?

事實:678是惡意將抹黑簡單化的說法,六天本案自20071月便開始醞釀,從經建會主委到行政院長的公文,6天核准是依據一般公文程序。七天當時負責募資之國發基金僅徵得上智創投、統一國際同意繳款,卻無法確定其他已應允投資的公司之投資意願,故擔任救火隊的蔡英文說服家人在短短一周內設立公司出資,Genentech要求2007.9.4前須以公司名義提出合作條件,也預定在9.14簽約,因此撥款時間也須配合Genentech要求。八個月事實為20078月蔡英文受科學家邀請加入團隊,20092月蔡家資金才退出,共計18個月。

蔡英文擔任董事長到辭董事長,是因為兩個人生的意外,第一是沒預料到20075月會因蘇貞昌院長黨內初選失利隨之卸任,而20077月底科學家們力邀進入宇昌團隊。第二是沒想到2008年民進黨大敗,同年5月會擔任民進黨主席,因而辭去宇昌與台懋董事長。

五、蔡英文卸任副院長後擔任宇昌董事長,沒有利益迴避?

事實: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適用對象是「在職且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應申報財產之人員」,蔡主席在20075月卸任副院長後就不是公職人員了,同年9月擔任生技公司董事長,沒有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的問題。

六、依據「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三條規定,國發基金的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蔡英文卸任副院長後,為何「前手批准機密,後手申請基金」,轉而變身為國發基金申請人?擔任董事長是否違反旋轉門條款?

事實:核定機密與申請基金並無關連,解密公文寫得很清楚,內容為授權中研院長翁啟惠與美國Genentech談判,無涉蔡英文或其家族投資。「前手批准機密,後手申請基金」的說法是移花接木。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旋轉門條款,銓敘部函釋指出,所謂職務直接相關,是離職前服務機關為各該營利事業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而宇昌公司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經濟部,不是行政院副院長,蔡主席並無違法。當年行政院法規會也對此做過解釋,前行政院副秘書長、現任南市府秘書長陳美伶指出,蔡英文在決定接任宇昌董事長前,就曾向行政院諮詢是否有違法疑慮,法規會明確回應,該公司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經濟部,與政院副院長職權無直接相關,適法性沒有問題,只要調閱行政院公文就非常清楚。

舉例而言,前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於在任期間,亦曾數次召集財經部會首長進行會議,亦曾於股災期間積極對財政部長李述德做出具體指示,而邱副院長在2009910日卸任後,同年23日即就任永豐銀行董事長;前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亦於卸任後擔任台灣彩券董事長,亦無違反旋轉門條款的問題。

七、國發基金投資宇昌與台懋超過10億元?

事實:2007年國發基金投資宇昌占股份40%,該公司實收資本額為6.6億,換算國發基金投資宇昌為2.64億元,而國發基金並未投資台懋。 馬政府上台後也投資宇昌1.37億元。

八、投資宇昌為什麼列極機密?

事實:宇昌案不是一個封閉案件,當時文件列為極機密是因為涉及中研院院士翁啟惠帶領團隊談判的內容及政府承諾的條件,這些條件不能事前曝光,但只要簽約完成就可解密,如今主管機關想解密隨時都可解密。 由解密文件可知,當時係為了能夠與Genentech順利簽約,故於簽呈時以「極機密」處理。中研院院長翁啟惠證實,爭取國際大廠Genentech之授權,政府須先承諾投資金額及比例,簽呈同時設定給翁啟惠院長授權談判之條件,故何美玥以「極機密」處理。對於文件被列為機密,翁院長說,另外也為了保護楊育民,所以希望保密。他舉國內「台灣生技起飛鑽石行動方案」計畫為例,國外生技公司一樣會要求我方保密。國民黨政府對於隨時可解密的案子三年多來都不解密,現在總統大選才談起列為極機密的問題,刻意選擇性公布部分資料,這是抹黑、選舉操作。

九、國發基金又為何獨厚宇昌?既然生技產業是這麼好的高科技,又找到美國這麼好的合作廠商,怎麼可能沒有外面的資金?現在在台灣要募資一億元有那麼困難嗎?非得要她的家族出天使基金?蔡家真的有拿出一億元嗎?

事實:由解密文件可知,宇昌團對於20073月與Genentech協商時,蔡英文與蔡家任何人根本未參與,且20073月、4月由國發基金舉辦的TaiMed投資說明會中,皆有發給投資意願調查書,其中並無任何蔡家的公司。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檔案內有廠商簽回之投資意願書,原願投資者有七家公司,但最後只有上智創投與統一國際出資,其他五家沒出錢,籌資並不順利。20078月蔡家才充當救火隊,先後投入1.32億元。

十、生技條例為蔡英文量身訂作「規避旋轉門條款」?

事實:生技條例第10條規定「新創之生技新藥公司,其主要技術提供者為政府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時,該研究人員經其任職機構同意,得持有公司創立時百分之十以上之股權,並得擔任創辦人、董事或科技諮詢委員,不受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之限制。」,但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是「兼職禁止」條款,與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旋「轉門條款」不同,顯然有人誤解法律。事實上,蔡英文卸任副院長逾3個月後才擔任生技公司董事長,不可能違反「兼職禁止」條款,當然也沒有「量身訂作」的問題。

十一、蔡英文任副院長期間,關注生技發展,卸任後又擔任生技公司董事長,沒有「瓜田李下」嗎?

事實:蔡英文卸任副院長後一段時間,才被科學家和政府找去當救火隊,由解密文件可知,宇昌團對於20073月與Genentech協商時,蔡英文根本未參與其中,蔡主席20075月卸任副院長後,因支持生技發展的民間資金不足,8月受科學家翁啟惠、陳良博等人(參天下雜誌2007926日頁78~80)邀請,說服家族出錢、出力,投入生技發展產業,而科學家們看重的是蔡英文的國際談判能力與正直、中立形象。簡言之,蔡英文任副院長時,無法預見蘇貞昌院長在5月會因初選失利而請辭,也沒想到科學家們會在8月邀請他加入團隊,何來瓜田李下問題。其次,如果行政院副院長卸任後,任職於民間公司就是瓜田李下,那馬總統卸任後,豈不是只能在家當宅男?否則他任職於任何產業,都是瓜田李下?

十二、國發基金投資宇昌,蔡英文荷包滿滿?政府的錢蒸發了?據中裕新藥年報顯示,除成立第一年僅營運4個月,虧損4300萬元外,2008年虧損逾37千萬元,20092010年各虧2億多元,成立至今年上半年虧損總額高達98千多萬元,等於虧掉逾一半股本,相當驚人,至今無轉虧為盈跡象。為何蔡還對外稱替政府賺了10億?

事實:蔡家於20092月以出售台懋生技股份1320萬股之方式退出,每股11.5元共1.51億元,2月底交割,獲利1980萬元,扣除證券稅及營利稅25%,實際獲利約1485萬元。

國發基金投資宇昌2.64億元(每股10元),20091月蔡家讓出股權。民進黨時代,國發基金投資2.64,再加上吳敦義院長在2010326日再投資1.37政府共投資4億。以目前(201111月)行情每股3538元計算,宇昌現值14億,扣除政府所投資的4億元,共替政府賺了10億元,政府獲利約2.5倍。蔡主席為政府賺進超過10億元,證明女人勤儉持家,全民得利。

關於國民黨以淨值計算生技公司價值,依據生技業界的常識,公司價值要包括智慧財產、權利金等價值,不能以淨值計算,例如:基亞生技和德英生技都是淨值10元以下,但股價在3040元,生技新藥都是臨床實驗成功後才量產,目前每天在櫃檯買賣中心的興櫃市場公開掛牌交易平均行情就是每股35元,政府大賺超過新台幣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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