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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嶼:國民黨的「種族屠殺」罪(The genocide by KMT)
2011/03/31 01:24:48瀏覽853|回應0|推薦0

蘭嶼:海嘯之島上儲存核廢料中生勝美 / 世界月刊No. 8122011.01/ 雲程譯整理

20077月,新潟縣中越外海地震導致柏崎刈羽核電廠火災,讓大家體驗到地震對核電廠的危機。

作者中生勝美20078月到蘭嶼做田野調查,曾與地方文史工作者的長老教會董森永牧師會談,提及蘭嶼海嘯的話題。作者對於蘭嶼有海嘯一事半信半疑。

其實,他所指的就是1771在八重山外海所發生的「明和大海嘯」。當時,石垣島仍是琉球王國的領地。當時留有詳細的救災記錄。由於海嘯,海底的珊瑚礁被打上陸地,所以目前在石垣島、宮古島有「海嘯石」的稱呼。透過海嘯的遺跡比較,可某種程度的推斷蘭嶼的海嘯。

台灣與類似日本的約30%電力由核電廠供應核廢料儲存在蘭嶼據說其數量可以殺死地球人口四次之多。假使蘭嶼發生海嘯,核廢料會順著黑潮送到日本。根據從1898鳥居龍藏開始對蘭嶼進行田野調查,有許多人類學者來此,作者也在1993年起進行田野調查。1982年蘭嶼的核廢料儲存場完工啟用,直到1995年為止,儲存許多核廢料。台電與當地民協議搬遷,卻從未實現一般而言,受輻射影響的疾病會在25年後顯現出來,現在蘭嶼已經超過30年了。作者親眼所見,很多住民罹患癌症、甲狀腺病症、白血病等疾病,多與此有關吧。但台電一概予以否認

戰前,台灣總督府對蘭嶼以「蕃地」的態度經營,嚴禁外地人進入但承認住民對土地的所有權。戰後,國民黨政府繼承這制度,只承認個人對其住處有「所有權」,對耕地則為「佔有權」,其餘則為「國有地」。綠島也是類似。1970年代,軍隊撤退後,將土地撥給台電。1982年批准為核廢料儲存所。因為當時處在1947年起的長期戒嚴下,所以這些改變根本並未舉行說明會。

台灣並未加入核能相關條約,建設核廢料儲存所之初原本有經過一定時間後「海拋」的計劃1993年國際決定全面禁止「海拋」。1996年〈倫敦條約〉的議定書放射性廢料與放射性物質從2007年起全面禁止「海拋」。所以,台灣當初想的「海拋」即未實施。1990年台灣民主化後,以長老教會為中心的反對核廢料儲存場運動興起。台電的核廢料儲存所,是與鄉公所訂立租借契約的方式進行,因為島民反對契約未予以延長。2005年契約到期,至今未換約。1995年起,核廢料就沒有從台灣運到蘭嶼。現在,儲存場僅維持最低程度的維修,混凝土產生劣化未予補強。核廢料鐵罐也生鏽。

 

【雲程Comment

台電與國民黨政權在達悟族世代居住地的蘭嶼儲存核廢料,是從事一種「種族屠殺」的國際法罪行。可以試試看,以「達悟族」為名義,到國際法庭控告國民黨與台電。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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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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