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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界促司法改革 要求台灣司法獨立
2010/09/10 09:33:55瀏覽327|回應0|推薦0

【記者鍾元/台北報導】

    近來法官貪瀆收賄、私德不檢、輕判性侵女童,導致民眾對司法界發出強大的不滿聲浪,台灣司法改革已成為社會共識。台大國發所榮譽教授陳春生表示,我們屢見執政當局違背「司法獨立」的精神。他指出,國家元首應維護人民對司法機關的信賴。

    前中興大學校長黃東熊律師7日指出,司法問題非一日之寒,台灣的法官、檢察官不尊重律師、被告,以為執行公務就能罵人,素質低落像流氓一樣,他認為這些司法官的態度沒變,人民不會尊重司法!

    台大國發所榮譽教授陳春生表示,我們屢見執政當局漠視憲法的規範,違背「司法獨立」的精神,嚴重侵犯具有中立性質的文官之法權,這是破壞憲政體制的行為。他指出,台灣欲談司法改革作為政黨領袖兼國家元首的政治人物,首應表現尊重憲政體制的政治道德,維護人民對司法機關的信賴。

    中央大學哲學所教授馮滬祥表示,現在法官工作量之大很難要求公正客觀。(?)他認為民主陪審制勝過法官獨裁制,並主張合議制的落實要改民主陪審制,完全公開透明辯論證據,由陪審團認定犯罪事實,只看證據不論藍綠只認黑白,這樣才能做出讓人民信服的公正判決。

    前警大校長、中華學術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謝瑞智表示,我國目前的司法制度,不僅司法獨裁又枉法裁判,已引發社會公論。起訴與否任由檢察官擅自決定,他可以起訴,也可以不起訴,也可以「簽結」,對簽結的決定,律師又不能閱卷,也不能聲請再議,而這「簽結」竟然是行政命令!謝瑞智認為,要徹底斷絕法官的貪瀆,最好的辦法是引進陪審制度。他指出,有的法官毫無基本常識,也欠缺同理心,又無退場機制,保障終身,所以不僅司法制度要大加改革,法官也有再教育之必要!「這是一個很關鍵的時刻,也是讓我們的司法趕上世界水準的最好時機。」

    國際法律事務所人權律師王可富博士也表示,檢察官「簽結」如認為有必要可再行發動偵查,如此將使人民永遠生活在恐懼之中,司法主管竟捨棄正規的刑事訴訟規定,而用行政命令,公然的脫法,這不是嚴重的危害人權嗎?這是司法制度最亟需改進的重點之一。

    前全國律師公會理事長曾肇昌律師表示,司法改革應從「制度面」開始,重視「裁判品質」的提昇,並落實「合議制」的功能。他認為,法官從事審判要絕對中立,站在保護人權立場,發揮高度的道德勇氣,做良心的裁判。檢察官起訴則要客觀評斷,「審檢要分立,審檢一家親人民遭殃。」曾肇昌期許,法律人應有高風亮節的情操,明辨是非,對於裁判之後果,負起良心責任,才不負國人對於司法改革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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