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10/01/01 19:12:12瀏覽631|回應0|推薦2 | |
近來,隨著石黑昇導演執導的《八田與一》的上映,很多人都想念起台灣早期農家生活中,夏日水荒時,家家戶戶搶水巡水的日子,想念起水圳那滾滾不息的聲音。以下,我們訪問到今年甫得「大禹獎」的 1.元明清:私人開圳時期 2.日據時代:公共埤圳、官設埤圳與水利組合時期 1895年日人來台後,為實現殖民政策,首先將埤圳指定為「公共埤圳」,並賦予法人地位,又對民間無力投資之埤圳由官方投資興建,為「官設埤圳」,由政府直接經營,這是農田水利組織具有法定管理權的開始。1921年後日本對民間水利事業管理更趨嚴密,且逐漸擴充其事業範圍與區域,於是頒布「水利組合令」,將農田水利管理權轉移至官方掌握,同時將私設、公共及官設埤圳一統為「水利組合」(又稱互助信),此時只有政府才擁有掌握水力資源的權力,日本人為組合長,也就是現代農田水利會的會長一職,於此日人完全掌握了主要的農糧作物──稻米和蔗糖。 日本運用「水利組合」的方式經營台灣農田水利,目的是解決日本民間和軍隊糧食不足的問題,以利南進東南亞國家。換句話說日本的「水利組合」政策,確有控制台灣以利軍事野心的成分,但卻也為台灣奠定了農田水利的基礎。 3.台灣經濟奠基時期 1945年日本戰敗,政府沿革日本管理,將水利組合改為「水利協會」,把土地和水一起管理。50年代國民政府恢復農田水利穩定並增加生產以扶植工商業。數十年來,台灣農田水利會秉持「三生」(農業生態、維護生態以及促進生活水準)原則,致力於維護環境生態,促進農民收益以及繁榮國民經濟,在地區農業生產、社會穩定、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育上付出心力與貢獻功不可沒。 農為國本,本不固根不深 「用水倫理」其實就是「社會倫理」的縮影,上區水源灌溉後才輪到下區灌溉,這是農業社會倫理的養成,也是穩定社會次序一股無形的力量。此優良傳統多存在於今日農村,這也是為什麼農村社會治安總是比城市治安好,而農村人民的守法程度優於都市人的原因。 |
|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