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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第一位女革命-謝雪紅﹝1﹞---- liyun_台灣意識
2009/10/06 00:25:14瀏覽1175|回應0|推薦0

       「謝雪紅」是台灣人的傑出人物,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都希望人們忘掉她。2006年二二八由史明老師與我策劃在台中舉辦二二八追思活動。我選擇獨立台灣會車隊在南京路為出發點,當時並不知道"謝雪紅"女士的孫子現居住於此。我於前天25日與謝雪紅的秘書「楊克煌」的女兒楊翠華女士取得聯繫。我將盡我所知道的「台灣女英雄謝雪紅」的故事在此與各位網友們共同探討歷史真相 -----

以下是中國國民黨所描述的「謝雪紅」; 

謝雪紅是20年代的老共產黨員,也是1947年二二八暴動的策劃者。事敗後她逃到香港,輾轉進入「解放區」曾獲毛澤東多次接見和獎勵,被安排擔任「台盟」主席。1957年他被定為右派份子,撤銷一切職務,開除黨籍。19801219人民日報透露,她在文革期間,被鞭撻致死.........

歷史的真相並非如此,一代女英豪被中國國民黨、中國共產黨如此污衊!

謝雪紅生於19011017彰化縣。家中共有三位兄長二位大姐,謝雪紅排行三女據說算命的告訴他父親,此胎準是男孩,且命中注定"很好命"。但出生後卻是個女娃,父親仍不肯承認是女娃,所以取名為「假女」。謝氏家境清寒,弟兄姊妹全是文盲,小時後跟隨「潘厝」有錢人家孩子唸讀三字經ˋ昔時賢文。父親替人家做粗活,母親幫日本人洗衣服,如此一家人也難能溫飽。每年"冬至"台灣人的習慣都要「補冬」認為這樣才能保持健康的身體,有錢人是用麻油ˋ酒煮羊肉ˋ公雞ˋ公鴨,謝氏家只能便宜的羊肚ˋ牛肚煮大鍋水喝,算是補冬。謝氏最為津津樂道的便是三ˋ四歲時,父親經常把她扛在肩膀上,父親手緊握謝氏雙腳,而謝氏則雙手緊抱著父親的頭,父女倆便這樣的在熱鬧街道上遊玩,遇有人問其父親肩上是誰家小女孩,父親總是以一種充滿幸福的口氣對人說:「她是我的第三查某子,是最好命的。」﹝此時的謝雪紅可能是一輩子最為幸福的日子吧?﹞ 

七歲那一年,我家轉入更加不幸的一年。首先是父親病倒了,父親一輩子都是做長途挑運的苦力勞動。台中到彰化的距離約15公里,來回30公里,當年還沒有平坦的路可走,他挑重擔跑遠路,嚴寒酷熱,往往忍飢耐渴,勞累過度人口眾多ˋ負擔重,吃不到營養的東西,從此病越來越嚴重,不能照常工作了。這麼一來就直接影響到家的生活問題。就在這種家庭困難的情況下,我就去替日本人帶孩子,那是個郵局職員的孩子,每天背著孩子出來到處玩,中午在他們家吃飯,有時候也給晚飯或把剩飯讓我帶回家吃,他們家給的剩飯雖然沒有菜,但我覺得很好吃,還給我他們破舊的衣服,母親把它拿來修改給我穿。每個月他們付給我兩塊半或三塊。那時候的兩三塊錢是相當大的,對家裡也有幫助。晚上回家時,我會把他們的餿水帶回來餵豬,每當我看見他們把大塊肥肉ˋ豬皮扔近餿水時,心中就急著想快點把餿水帶回家,擔心著那些豬肉ˋ豬皮發酸不能掏起來吃。 

有一天,大人們都不在家,母親吩咐我作飯。我家在燒灶火時,常用一根小竹桿去攪 一攪灶裡的柴草,讓其通風火旺﹝但有時候小竹桿著火了,燒到竹桿的節頭時就會發出爆炸聲,很可怕﹞這回我看到竹桿著火快燒著節頭時,趕快把竹桿抽出來,正要弄熄時,一不小心燒到旁邊的木屑,又蔓延到那疊起來一簍一摟木屑,瞬間烈火熊熊濃煙滾滾,我一害怕不之所措,只好放聲大哭起來。鄰近聽到我的哭喊聲,跑來看時火已燒到屋頂高了,大家也沒甚麼辦法,只好搖動四根支撐廚房和住屋中間的柱子,把草棚拖拆下來,以免火勢延燒到住屋,最後廚房和豬舍全燒光,還燒死一隻大肥豬。當時我家最重要財產就是那口大肥豬。這是準備年終賣來還債、繳父親的醫藥費和領回在當舖的東西。因我們家一年到頭向人家借錢、借米、賒欠父親醫藥費等積起來的債務,唯有靠賣豬才能償還。我惹了這場大禍,沒有人打我ˋ罵我,大概他們太悲傷了不曉得該說什麼,或是相信命運,認為家中該遭這場災難..........

漏屋偏逢連夜雨,1908年年底,也就是家裡發生火災的時候,"謝仔昆"告到法院去要向我們拿房租。父親在法庭上敘述當年""要我去住時,言明房子是公產不必付房租,況且原先的房子又是個「破厝桶」是我們搬去時才整修起來的,怎麼現在要我們繳房租。謝仔昆當場罵父親說:「你是快要死的人,還敢爭辯。」父親被羞辱家人很傷心,鄰居、朋友也都對謝仔昆表示氣憤不平。我有生以來才曉得富人是怎樣來欺負窮人的。我家不得不搬了,我十一歲時,由於父親生病的醫藥費和蓋房子等欠人家錢,使得家中負債累累。為了維持生活,聽媒人的介紹,把剛滿十七歲的二姐賣給台中一個地主,他的年紀比父親還大ˋ近六十歲左右。賣二姊得了三百六十塊錢,當時來說是筆相當大的數目,我們用它來支付欠人家的債。倘若不是處在那種人吃人的萬惡舊社會,環境使窮人任憑怎麼拖磨、怎麼勞累,如牛似馬流血流汗地勞動,也擺脫不了那種飢寒交迫、借債度日的窘境。 

回憶起來,住在這個新家的幾年中,一家人遭遇到接連不斷的不幸。首先,因房子是向人家借錢和賒帳買建材蓋的,加上父親醫藥費和生活費等,負債累累,結果只得以三百六十元賣了二姐,接著是患病的父親在我十二歲那年去世,我十三歲時母親也相繼病逝,最後我「出賣」了!沒有別的辦法,家裡唯一可以變賣的ˋ值錢的東西只有我,於是家人就在我身上打主意。那時我剛過十二歲。想到父母剛亡,主觀上我是不願意脫離這個家庭的。當時台灣的「養女」有幾種情況:第一種是買來真正當自己女兒的,和自己親生女兒一般看待,有錢的人也會栽培她上學等,長大了也給她出嫁。這種養女都是在出生幾個月就抱來養,通常不讓孩子知道誰是她的生家父母。第二種是完全買來做工做的,一般稱「查某嫺仔」長大了也讓她出嫁或招婿,都是為了賺錢為目的。第三種是前述兩種的綜合。

1917年秋,俄國人民在列寧領導下,正緊張地準備著進行十月社會主義革命的時候,剛滿16歲的我,思想才逐漸進入啟蒙時期。以前在彰化家裡的時候雖然意識到自己比其他人家的孩子辛苦,但只以為這是由於自己家裡窮。被賣到洪家以後,更認為自己被人家買來的ˋ是歹命的人,只知道母親死了向人家借債來辦喪事,這筆債必定得還。家中除了賣我之外別無辦法。這個時候,最多只是如列寧所說的:不意識到自己的奴隸地位,而過著默默無言渾渾噩噩的奴隸生活,是十足的奴隸狀態而已。在洪家這個"阿姨"極盡殘忍地虐待我,我不敢把自己的苦境告訴二姐和弟弟。擦去汗水、拭拭淚,這時候我那裡會知道世上將要實現一種「沒有人壓迫人、人剝削人的幸福社會。」更不曉得自己應為爭取實現這種幸福社會而去進爭鬥。此時,我只知道自己沒有辦法來擺脫這個困境,也沒有人能把我從這個苦海中救出來.............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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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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