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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專論》國家定位~六十年一筆糊塗帳 ---- 王景弘
2009/10/04 23:45:25瀏覽414|回應0|推薦1

2009/09/20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政」,取代「中華民國」做為中國的合法政府,已將屆滿六十週年,失去中國領土的「中華民國」,對自己在國際間的定位,卻仍是一筆糊塗帳。歷經蔣介石的「漢賊不兩立」,單方面主張一個中國,蔣經國具建構「兩國」特色的「革新保台」,到本土政權執政二十年,引領台灣走向務實,國家定位從荒謬與虛構轉為清晰,但馬英九復辟黨國體制後的作為,在國家定位上走回頭路。

台灣具備國際法上和事實上的獨立國家條件,二十年的本土政權主張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馬英九復辟政權卻不敢主張台灣是國家,不敢確認兩國並存現狀,反與中國有「一中」共識,凡事聽中國安排,國家定位再告模糊,台灣主權受折損,急速淪為中國一區。國家定位變來變去,這是舉世僅見;國家定位不清,對台灣內部團結與發展造成嚴重阻礙。國際間基於對等地位,爭執可以妥協或擱置,但國家地位沒有妥協餘地。台灣要鞏固主權國家地位,需要國際承認,但國際社會對一個國家的承認,是承認它的主張,如果台灣不主張是主權國家,誰能多事承認台灣是國家?

中國立場明確一貫

過去六十年,中國為達併吞台灣之目的,其立場最明確與一貫:一個中國原則,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民國」已不存在,其政府只是中國的地方當局。在台灣的「中華民國」與美國立場則常有調整與爭執。在【1杜魯門時代:國民黨政權失去中國大陸本土,美國視「中華民國」為流亡政府並準備承認中共政權,但因韓戰爆發,美國為防戰事擴大,下令台海中立化,並宣布台灣地位未定。流亡台灣的蔣介石仍自命為中國法統,要「反攻復國」在大陸重建政權。【2艾森豪政府時期,中共政權控制大陸的情勢逐漸穩定,美國認為蔣介石「反攻大陸」希望渺茫,沒有美國支持根本不可能,但美國絕不肯冒大戰的危險協助蔣介石對大陸用兵,因此,杜勒斯國務卿致力於維持現狀,把中國視為「分裂國家」(Divided state),引德國、韓國及越南等分裂國家之例,要求中共同意在台海放棄使用武力;同時逼蔣介石承諾不以武力「光復大陸」。

蔣介石知道承諾「三分軍事、七分政治」的光復大陸策略,已斷絕他「反攻大陸」的希望,但仍以「漢賊不兩立」、「寧為玉碎,毋為瓦全」的封建心態,指「分裂國家」之說是製造「兩個中國」,不知趁勢使「兩個中國」明朗化。蔣介石雖仍自命中國法統,但其外交部長黃少谷一九五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對美國大使莊萊德的談話,便承認其「流亡政府」的定位:(國民黨)政府任何顯示滿足於目前流亡政府現狀,及使此項現狀永久化的作為,只會被解釋為放棄自由中國希望所寄之目標。

美國歷屆總統觀點

甘迺迪上台【3】,為解決聯合國中國代表權問題,提出所謂「繼承國家」(Successor state)的論述,主張原來是一個國家的中國,已由兩個國家「繼承」,兩者都有權參加聯合國。但「分裂國家」與「繼承國家」兩個名詞雖不同,實際上都指一個國家變成兩個國家,蔣介石對如此「兩個中國」政策也嚴詞拒絕。到【4尼克森外交轉向,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案戳破蔣介石流亡政府的法統論,蔣經國被迫「革新保台」,開始有限度的本土化,把重點放在現狀的維持。

蔣經國去世,李登輝接班,積極民主化,但「國統綱領」的定位仍為「分裂國家」,即使是「兩國論」出爐,陸委會發表的聲明也強調當前情勢是一個「分裂的中國」。只有在陳水扁執政後,才走出內戰及分裂國家的陷阱,把台灣與中國定位為一邊一國。但馬英九回復接受一個中國,定位模糊在「一國兩府」、「一國兩區」和「分裂國家」之間。他的作為實際在否定「中華民國」、台灣的主權國家地位,所謂中華民國從一九一一年便是主權國家的說法,更是錯誤、虛妄,強暴台灣主權。

台灣絕非中國的一部分

就台灣法律地位與民主演變而言,把它的國家定位為「分裂國家」、「繼承國家」、「一國兩府」、「一國兩區」都是違反民主原則及損害台灣主權的嚴重錯誤。「中華民國」繼承大清帝國統治中國時,領土並沒有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推翻「中華民國」繼承中國固有領土時,台灣主權理論上仍歸日本所有舊金山和約及台北和約,日本放棄台灣主權,並未註明轉移給任何國家,自非中國一部分,其地位便不能是分裂國家或繼承國家。英國國際法學者克勞福(James Crawford在「國際法中新國家的建立」一書,列有「分裂國家」一章,把中國納入其間,但只短短數行,並稱以「分裂國家」分析台灣法律地位並不妥當。他認為台灣具備新國家的條件,是事實獨立國家,但台灣卻未明白宣示自己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經過民主演變,台灣雖已成為一個新的國家,卻尚未獲國際間廣泛承認,因而需要不斷宣示獨立主權國家的主張。本土政權以要求參加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的間接方式,主張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那是受制於強權壓力的不得已之舉。台灣的主張與中國的主張不同,這就是雙方的分歧所在。國際社會是否承認台灣為國家,並非台灣所能強求,但台灣自己不主張是一個國家,便難以期望國際社會的承認。

馬政權開倒車,接受「一個中國」原則,不但自己不敢主張台灣或中華民國是領土與人民只限台澎的主權國家,反而「外交休兵」,連間接宣示主權國家地位的參加聯合國案都放棄,使台灣主權地位再模糊化、中國化,這不但違背其競選承諾,而且對台灣主權及台灣人民的自由選擇權造成嚴重傷害。(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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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灣已憲政獨立-臺灣的國內法地位 http://blog.udn.com/teddy5422/2835946

2.臺灣已法理獨立-臺灣的國際法地位http://blog.udn.com/teddy5422/2480724

3.台灣已經是法理獨立國家   http://blog.udn.com/teddy5422/2836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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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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