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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心向中國,違反教育基本法 ---- 范姜提昂
2015/04/26 09:39:50瀏覽630|回應0|推薦0

2015-04-24

我國「教育基本法」第二條明定:「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並規定:「為實現前項教育目的,國家、教育機構、教師、父母應負協助之責任」。既說「父母應負協助之責任」,那麼,作為教育權主體的「人民」自然就是指受教育的孩子!換句話說:從國家、教育部,到家長都只是「協助」孩子實現教育目標的「責任協助者」,而不是先秦中國學者荀子所說:「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那套,簡稱為「天地君親師」高高在上的主宰者、操控者或主導者;國家不是主宰者,教育部當然也不是!

那群黑箱改課綱,自始躲躲藏藏、見不得人的「龜縮症候群」重症患者,用腐朽不堪的古代奴才思想,企圖操控國家未來主人翁的史觀與思想。試問,為何躲躲藏藏?統派有這麼丟人嗎?或許真的很丟人吧?因為他們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忠誠,遠遠高過發給他們健保卡的台灣政府!重點是,因此,他們還有半點「台灣孩子」才是「教育主體」,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戒慎恐懼嗎?

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教育主體(天地君親師!),二二八與白色恐怖必須刪除,因為這些都是形成台灣意識的種子;若依法,以土生土長,與生俱來帶著台灣意識的「台灣孩子」為教育主體,協助形成台灣意識,不過是順乎天,應乎理,哪裡有錯?

何況200511月,國會通過「教育基本法」第2條第2「教育之目的」增列「愛國教育」與「鄉土關懷」。這是教育根本大法「教育基本法」的明文規定!教育部居然膽敢公然違反,是何居心?難道「教育基本法」明文規定的「鄉土關懷」與「愛國教育」教育部另有解讀?難道教育部官員,另有鄉愁?愛的國不是我國?我們不禁要問:到底從甚麼時候開始,台灣的教育部已經直屬北京?!(台灣北社法政組副召集人)

人民寫歷史 統治者拉狗屎 ---- 陳啟濃

2015-04-26

    歷史究竟是甚麼?往往只淪為統治者的意識形態。台灣和中國的關係,以人類幾十萬年的歷史而言,可說微乎其微。然而台灣的歷史,一直標榜中華文化,卻從未發展出屬於本土的根基,於是台灣史只是中國史的附庸,台灣只是大中華歷史的一小頁。多年來的歷史,都是政權史,以政治的眼光所編出的歷史。

    最近讀一本日本學者出的元朝忽必烈歷史,強調以文化與文明來建構歷史。書中提到,明朝成立後,蒙古人還繼續在塞外活動,影響當地的文明。而宋朝、西夏、金國和大理國,是同時存在於當時的中國土地上。可見以朝代來論斷歷史,就像司馬遷的史記,許多土地、民族與文化的發展,都以胡狄化外之地處理,只給予漠視與疏忽。

    台灣的歷史,除了本土化要加強,台灣人要知道,數萬年來,發生在台灣這塊土地的事件。也應該以國際化的眼光,對照同樣年代,發生在世界上的文明進展。以往我們上自黃帝,自詡五千年文化,下至大清朝及孫中山建立民國,這樣的以統治者眼光編歷史,應該都要打破。這是因以前的君王,為了合法化政權,自己以正統自居,所做的安排。人類文化的演進、文明的進展而言,這樣的歷史是以管窺日,眼光短淺,自我設限。

    二二八事件發生在台灣這塊土地,那是人民為自己的生存所做的犧牲,值得後代子孫深切追憶。台灣是民主國家,早已不是君主專制,更無法一黨獨裁。人民的苦難,才是真正的歷史,需要回憶與省思。歷史不該是統治者的歷史,歷史應該是人民的奮鬥史。(作者為水里國中校長)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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