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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4 14:33:20瀏覽281|回應0|推薦0 | |
1.此詞誕生于R.O.C流亡政府來台以後,對內向其治下人民自我列舉領土而宣稱,其意旨在表明轄下非僅台灣、澎湖,仍有金門、馬祖所謂「大陸地區」以證其矢志反攻大陸。其次,其轄不僅台灣及其附屬島嶼,故台人不足稱其全境為「台灣」,以弭台人生有「台獨」之心。其三,矮化台灣非「概括性」名稱,故以四地並列,佐證台灣乃為地區而已。 2.其實,台澎並列首見于「馬關條約」其之所以分列,乃因對兩地領有方式及隸屬時間均為不同,故日本取得時乃予以分列之。查澎湖自元朝迄今,即700餘年前即為元帝國所轄,其取得方式乃為「先佔」。而台灣自古其地政權交替紛陳ex:荷蘭「先佔」南台灣、西班牙「先佔」北台灣,迨荷蘭「征服」北台灣始建立統一政權,其後鄭之驅荷乃為「割讓」取下台灣,而清朝敗鄭乃為「征服」取得台灣,迄今300餘年,因此日本認為澎湖乃清國取代明國一貫領土,殆無疑義,而台灣乃征服所得,不宜台澎視為一體,乃分列之;且澎湖先台灣附屬前中國,更不宜「後附」概括「前附」以免混淆。 3如今,當R.O.C國號對外為國際社會所斥,竟以「台澎金馬」自況來加入WTO實乃作賤「台灣主體性」之伸張;因澎湖自清末經日治至國府治台迄今為止,均為附屬台灣,何須分列以辨別?此時不同彼日,無須蛇添自誣!其次,金門、馬祖自1949年脫中國以來即與台灣共體系再共同參與1996年以來三次總統大選,且「中華民國即是台灣」為元首所宣稱,金門、馬祖亦進入台灣主權無疑,故金門、馬祖須視為台灣附屬島嶼,以免分列被視為交集中國,且無主權象徵! 4.因此,今後對外需以台灣自稱並概括其餘,否則不「自我肯認」國際社會亦不視台灣為一概括性之總體名稱。蓋國際社會成員自稱絕無列舉國土以自明,除了英國及加勒比海一小國(聖濟斯暨奈維斯)外,亦僅佔全世界2/194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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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