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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現狀與改變現狀的爭論 ---- 王景弘
2017/10/15 10:51:00瀏覽132|回應0|推薦0

2017-06-25

蔡英文總統最受本土派質疑與批評的政策,應數「維持現狀」的承諾,但這些批評大多數是「做文章」,把「維持現狀」的定義包山包海,無限放大,並在語意上強調「現狀」無時無刻不在變,不可能維持。

不必維持現狀 努力改變現狀

做為辯論之詞,這種批評並非沒有道理,只是文不對題。美國要求不要片面改變現狀,和蔡總統承諾維持現狀,都只限於一個基本、特定的範圍,在這個範圍外,政府與民間當然可以努力「改變現狀」。

台灣對自己國家地位不能自由作為,根本問題在外有中國併吞的威脅,本身卻沒有獨力自衛的能力,需要盟國協助保障,而願意保障台灣安全的最重要盟邦美國,基於它本身的利益,選擇對它風險最低的保障台灣安全策略,那就是台海兩岸不能片面改變現狀。

維持「兩岸」分立的現狀,在蔣介石時代便已開始,它的定義因時勢變遷,說詞略有不同,但最基本的要素在認定「兩岸」政治關係未解決,兩個政治實體互不相隸屬,彼此不要惹事。美國在韓戰爆發後,以第七艦隊巡航台海就是防範衝突,維持分離現狀。「中美」共同防衛條約的諒解,蔣介石承諾非經美國「同意」不能「反攻大陸」,也就是美國不准蔣介石以武力改變台海分離的現狀。

台海分離現狀 美國不准改變

沒有美國同意與支援,「反攻大陸」是夢想,只是蔣介石不敢把同意受限制維持現狀的實情告訴人民,因為一旦真相大白,跟他流亡者會叛離,台灣人民會要求民主。在一九七○年代美國政策改變之前,蔣介石如有心還政於民,改「國號」、制定新憲法,以新會員申請加入聯合國,都不受維持現狀的限制。實際上,美國駐台北大使馬康衛曾向尼克森預言,台灣會走「獨立於大陸之外的不同軌道」,接受獨立(分離)的地位(separate status)。

尼克森也同意這項看法,但他要聯中制蘇,而中國對台灣主權的主張於法無據,只能炮製「一個中國」圈套,逼迫美國「認知」並調整「維持現狀」的定義,台灣對主權問題的作為便受到限制。

在一九七九年之前,美國只承認「中華民國」政府,台灣至少免於被「中華人民共和國」併吞;之後,美國撤銷承認「中華民國」,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雖未承認台灣是它的一部份,但台灣處境居於劣勢。

李扁踩到紅線 招來美國干預

台灣民主化,美國不必擔心「反攻大陸」問題,卻擔心台灣宣佈獨立、制新憲、改國號會爆發衝突。李登輝執政的「兩國論」,陳水扁的「一邊一國」、正名制憲,便招來美國干預,畫定不能「改變現狀」的紅線:中國不能對台灣動武;台灣不能宣佈獨立、進行涉及主權問題的憲政改革、公投、或以台灣之名申請加入聯合國。

在這些限制下,蔡英文堅決拒絕接受「一個中國」原則,保障台灣與中國不相隸屬的主權國家現狀,已屬重要成就;除非能說服美國改變政策,否則要小英既抗拒中國,又衝撞保障台灣安全的美國,並不合台灣最佳利益。但在美國紅線外,政府和民間仍有彰顯與鞏固台灣主權國家地位的空間。政府可多用台灣名稱,多提「我國」是主權國家;強化國防發展,即兼具提升自衛能力、宣示主權國家地位和促進經濟發展的作用;以經濟關係突破中國的孤立企圖;努力尋求各國依現狀與台灣關係正常化,並在國際組織發言聲援「台灣」入會。

政府駐外代表處名稱並不觸及美國紅線;既然是代表台灣,就應該以最直接的「台灣」作駐外機構的名稱;美國更應同意台灣駐美代表處的正名。政府說話有責任、有後果,受到限制;民間可以有更多作為,不受干預。民間團體可以向國際社會、各國政府、國際組織和輿論直白陳述人民的意向與選擇、台灣獨立的法理與事實,以補政府工作受限之不足。

破解一中迷思 台灣不屬中國

隨中國的打壓升高,硬想把台灣框入「一個中國」,政府與民間應與友邦協調,破解「一中」迷思,凸顯台灣與中國不相隸屬的主權國家地位。台灣的主張應以舊金山和約為法律基礎,提醒和約簽字國:台灣並不屬於中國,和約簽字國應承認台灣人民依和約規定,自由選擇的獨立主權國家現狀。(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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