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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公私合營到國進民退 民營企業歷史與現實(下)---- BBC
2021/07/20 20:58:19瀏覽214|回應0|推薦0

2018年9月29日

私營企業驟減的局面直到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之後才有所改善。2004年,私有財產不受侵犯還被寫入中國憲法,然而民營企業一直以來所受的歧視從來沒有消除。

1949年10月1日,毛澤東在天安門城樓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1953年,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開始。 如果說20多年前鄧小平在如何看待私營經濟問題上「撥亂反正」,那麼發生在1950-1956年間的「公私合營」則是對私有財產發動的翻天覆地的革命。 從1953年起,中國共產黨「對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了大規模的社會主義改造」。公私合營帶來的根本變化是:企業由資本家所有變為公私共有,公方代表居於領導地位;資方開始喪失企業經營管理權。 1954年以後,私營工商企業在生產經營方面遇到了嚴重的困難,部分私營工廠停工、停薪、停伙、甚至關門,部分私營商店停業。這些困難迫使私營工商業不得不越來越多地依靠政府的安排。接受公私合營的工商企業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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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銀行、鐵路、鋼鐵、礦山、電力、對外貿易等關鍵性經濟部門,都掌握在政府手裏。再加上同一時期開始實施糧食統購統銷,私營工商企業的經營更加困難。到1955年,私營企業已經失去了獨立存在的條件,離開政府的安排,就難以生存。 1956年2月3日時任中共廣東省委第一書記陶鑄在資改工作座談會上這樣總結道:「我們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把資本家的全部財產拿過來,約計全省私營工商業的資金有1億9000多萬,現在被我們拿過來了,國家發了一筆洋財。1億9000多萬元相當於19多億斤大米。廣東年產大米是18億斤,即幾天時間被我們共了一大筆財產。」

中國民營企業有「五六七八九」的說法,即民營企業貢獻了全國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創新80%以上的城鎮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 有評論認為,紀念中國改革開放40年之際,一篇論述私企該離場的網文之所以如此讓人心驚,應該與歷史上民企被打壓和被革命遭遇留下的沉重陰影有關。

長期以來,中國民營企業家自嘲是「共和國的養子」,而國有企業才是「親生兒子」。因此,有學者提出不應該區別對待國企、民企和外企,只要是在中國註冊的企業,都應該一視同仁享受平等的待遇。 對此,中國總理李克強在今年的達沃斯經濟論壇上的承諾:為各類所有制企業、內外資企業打造一視同仁、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然而,與此同時,中國媒體近期卻報道了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中國國家資本入股民營上市企業。 有報道稱今年以來,包括國資委、地方國資委、中央事業單位在內的「國資系」正在參與或已經完成了20多家A股上市公司的控制權交易。「在國資作為受讓方的股權轉讓中,近六成轉讓方式為無償轉讓或行政劃撥。」 如此現象也引起海外媒體的關注。英國《金融時報》認為" 中國國有集團吞下困境中的民營公司"(China State groups gobble up struggling private companies)。 中國媒體對此現象的解釋是:有民營企業經營困難,求"賣身"。但是一個普遍認同的局面是:當中國整體經濟形勢出現變化時,首先受衝擊的是民企。 民企困境以及由此而來的各方輿論應該是正在處理中美貿易大戰的中國政府不希望看到的局面。中國國務院屬下的《經濟時報》27日刊發社評,批評「第二次公私合營」的說法是標題黨,是別有用心。 不過,社評同時承認:民營企業生存發展確實面臨種種壓力。「有些受形勢變化所累,有些受營商環境所困,有些地方甚至出現民營企業家蒙受冤假錯案」。

受政策歧視、融資困難、經營不利甚至不白之冤困擾的民營企業家們,很多已經選擇移民海外。有的在成功獲得外國身份後,將子女留在海外自己繼續回國打拼。 即便中國政府打造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民營企業有了蓬勃發展的外在條件,然而一個非常現實的內在問題今後恐怕仍然會帶來相當的困擾。 那些拿了外國身份的民企二代們,該如何繼承父輩在國內的資產?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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