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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保險金 活著也能用
2014/07/30 16:29:59瀏覽358|回應0|推薦1

20140730

壽險保險金不再死後才能領,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8月底前推動壽險保單可轉換成健康險、長照險或年金險,讓保戶可以運用自己買的保單,而且為了保障保戶權益,除了給予3年的反悔期,保險公司也不能藉此獲利。買壽險保單過去最讓民眾有微言的地方,就是繳了一堆保費,而且一繳2030年,結果自己完全用不到。因應人口老化問題,金管會在業者建議下,決定推動保單活化,讓傳統壽險保單的受益人變成自己。

曾銘宗說,保單活化是好事,正如台語俚語說的「生吃嚨無夠,擱想未晒乾」,人的狀況會改變,保戶也許年輕時候很有錢,老了以後日子較難過,有需要,就應該給予轉換的機會。簡單講,年輕時為了避免意外發生,造成家庭經濟負擔,因此民眾會投保壽險,給家人一個經濟保障,但隨著年紀變大,兒女有了經濟基礎,原本壽險需求變成養老需求,此時就可透過保單轉換來滿足。

據了解,由於壽險公司的保費收入趨緩,早期高利率壽險保單又開始滿期,造成保險公司有資金流動的壓力問題,因此,先前就有國泰人壽等壽險公司,個別推出壽險保單轉換的業務,藉此把即將給付的保險金,轉換成分次給付的形式,減輕財務壓力。此外,有些保險業務員為了賺取佣金,遊說保戶把高利率的傳統保單,轉換為無保障的投資型保單,讓保戶不僅保障沒了,還損失一大筆錢,或是勸誘保戶將保單由高預定利率,轉換為低預定利率保單,造成許多保險糾紛。

對此,曾銘宗說,保單轉換過去確實有保險公司小規模推行,但這次是政策推動,預計8月底就可以選出幾家財務好、形象佳的保險公司試行推出,為了保障保戶權益,必須讓規則清楚透明,契約公平合理。保單轉換後,原受益人將領不到保險金,但自己繳費繳了幾10年,自己拿保險金來運用,不會有家庭糾紛。

為了避免轉換糾紛再現,曾銘宗強調,萬一保戶後悔,3年內都可以轉換回來,且嚴禁保險公司在轉換過程中獲利,除了不可以收佣金,也不可以把以前較高的保單預定利率,透過轉換過程變成比較低的利率。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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