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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試辦方案3月1日上路
2013/08/03 04:46:10瀏覽154|回應0|推薦2

發稿單位: 社會司

內政部規劃多時的不動產逆向抵押制度試辦方案(俗稱以房養老),行政院於日前核定,自10231日上路,試辦期間至106年底止,試辦人數最多100人。

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為累積國內以房養老制度實務操作經驗,先行採試辦方式推動,將試辦對象資格單純化,以各直轄市、縣(市)年滿65歲以上、無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不動產,且不動產價值不超過社會救助法所定之中低收入戶標準,試辦人數至多為100人。試辦期間並委託台灣土地銀行經辦貸放款事項,方案所需經費由財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及政府經費支應。目前內政部已爭取財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新臺幣6,400萬元,未來將分年爭取經費支持。

有關老人每月可領取金額,係採類似年金給付方式,由內政部按老人性別、年齡及其不動產估價結果精算核定之。由於女性平均餘命較男性長,因此相同年齡及相同價值之不動產,依精算結果男性給付金額較女性為高。舉例來說,同是70歲的老人,不動產估價現值皆為新臺幣1千萬元男性老人每月可領取34,800元,女性老人則每月領取金額為3300。此外,不動產價值愈高,每月給付金額也愈高,同是70歲的女性老人,不動產估價現值為新臺幣500萬元,每月可領取15,000元;700萬元者,為21,100元;900萬元者,則為27,200元。

內政部為利老人能充分瞭解方案內涵及相關權利義務,將於34月間,先行舉辦分區說明會,並印製宣導單張,向各縣市政府、老人福利團體、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長青學苑的長輩詳細說明。同時將於近期公告正式受理時間及申請方式,預計今年57月受理申請,受理截止後,即由各縣市政府進行初審,轉送內政部審查,審查結果將儘速通知長輩,再由長輩至內政部或直轄市、縣()政府結合或委託之民間團體接受諮詢服務、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辦理不動產估價及臺灣土地銀行辦理貸款事宜。臺灣土地銀行亦會積極協助長輩辦理貸款相關程序,並於完成貸款程序之次月5日,撥付第1個月的給付金額。

李鴻源指出,不動產逆向抵押制度試辦方案推行的主要考量有二:一是國人自有房屋比率將近八成,「有土斯有財」傳統觀念的影響,老人擁有房屋也占相當比率。然因我國社會福利資格之認定皆以收入、動產及不動產為審核依據,以社會救助法審查低收入戶資格為例,經常發現老人在收入及動產門檻是符合的,只因名下不動產價值超過社會救助法規定而無法取得低收入戶資格,或是老人有房子卻缺少生活費用度過晚年。另外,社會上也有曾發生老人提早將名下不動產過戶給子女,反而被子女疏忽照顧的案例,所以老人普遍認為名下有不動產較有安全感。

第二考量是我國老人人口數逐年增長,平均餘命延長,老人無論在經濟安全或生活照顧面的需求勢將提高,政府應及早籌謀因應,因此思考如何讓老人在退休後有尊嚴地度過老年生活,於是參考國外以房養老制度,協助老人將自有的不動產,逆向抵押給政府,政府依其年齡、性別及不動產價值,精算出每月可折現的金額。

透過以房養老制度,老人仍可繼續住在自己的住宅,擁有不動產的所有權,完全不影響老人生活,並讓老人每月有固定的生活費用,而且不會影響現有社會福利的權益。國外給付制度有的採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或終身,我國考量對老人的照顧政府責無旁貸,為維持老人長期有穩定的生活費用,也特別採「終身給付制」,由代辦銀行按月撥入老人帳戶,直到老人終老為止。每月給付金額也以逐年遞增1%方式精算,除可因應通貨膨脹外,亦能維護老人基本生活需求。

李鴻源強調,本試辦方案涉及財務、金融、法律、不動產估價等跨專業,經參考鄰近國家作法、針對國內民情及老人需求,廣納相關部會、地方政府及專家學者意見規劃而成。國外以房養老制度,多以金融商品模式操作,但我國此次試辦採社會福利模式,由政府出資並承擔不動產價值波動、老人存活年齡難以預測等風險,由政府先行試辦,是試辦方案特色之一。

隨著年齡增長,老人失能機會相對提高,因此參加本方案的老人,未來如經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確實需要長期照顧服務,使用各項服務所需自行負擔費用,也將由本方案支應,讓老人安心,落實在地老化政策,是試辦方案特色之二。

李鴻源指出,不動產逆向抵押制度試辦方案基本上是提供老人在經濟生活上多一項選擇,老人可因自己的情況考量是否參與此方案,並無強制性。

莊金珠科長     聯絡電話: 2356-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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