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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31 07:30:38瀏覽1675|回應10|推薦216 | |
今天來回憶一下這位哈妮,yahoo聊天室真是神奇,在我放蕩的那幾年裡,前前後後用yahoo/奇摩聊天室交往過的女人超過二十位。
現在的FB就更神了,還能跨國界呢,但這次我心中的傷口痊癒之前暫時還不想再交。 *********************
認識時她28歲我32歲,起初她只是在聊天室裡潛水,很少發言。跟她打招呼她也是愛理不理的,熟識後才得知原來她常看到我遇到女人就逗弄調戲。一副十足的薄倖痞子樣,所以她對我的觀感蠻差的。
但有幾次她偷偷的看我跟幾位現實中也相識的老朋友聊時,才發現其實我只是帶著那面具自娛娛人。
漸漸的她比較願意搭理我了,聊過幾次後轉為私聊,再來變天天電話長談。
把妹時一個月電話費超過一萬元那是常態。那時網路不夠快,語音對談軟體還非常不成熟。常電話講到到天亮,導致中華電信的人多次打來確認是不是被盜打。 還好我挺努力工作從不因為熬夜而延誤工作,收入也還過得去,每月給前妻匯完生活費,還由餘力可以支付這些開銷,沒造成啥生活負擔。不然每個月一、兩萬的電話費對我這種工人來說也是很恐怖的。
在某個連休三天的假日裡,我坐火車去花蓮找她,在那三天裡除了必要下床的情形以外,其它時間兩人都是溺在床上溫存著‧‧‧‧
大戰三天兩夜後,雙方試用滿意,於是乎‧‧‧‧我就請她幫我在花蓮租房子,搬去與她同居了。從私聊到同居,印象中不到一個月的時間。
前幾篇裡所說的上市公司(A公司)也是在這時開始上班的。
只能說‧‧‧當時的我因為離婚了又加上跑路中,總覺得自己像個風中殘燭,風大一點就會滅了。心態上並不想定下來,只想把握當下及時行樂,所以不懂得珍惜她。
她在家中排行老二,是家裡唯一的寶貝女兒,從來沒在外過夜未歸的情形。話說‧‧‧‧這樣的女孩我還真交往過不只一位‧‧‧‧
白天上班,晚上讀專科夜校,蠻務實勤勞的好女人‧‧‧‧從來不會吵鬧或口出惡言,也不會生氣時摔東西啥之類的。
身材嬌小長相清秀,個性單純溫馴又乖巧,真是我的菜,我也努力工作沒有再拈花惹草,每月匯給前妻跟我們兩生活費開銷以外,還加減還了一些公司收掉時積欠的債務。
她是個容易知足容易滿足的人,不只個性心態上如此,連她的身體也如此。一個晚上可以讓他高潮好多次,最高記錄記得是十三次。常常是她都多次高潮到虛脫了,我還精力充沛‧‧‧‧ 有時只好我自己解決。說真心話.....還是知足的女人最好。
兩人恩恩愛愛也沒大吵過啥,日子就是簡單平凡的過著,這樣在一起了一年。若是現在的我倒是非常喜歡這樣的生活。
但當時不知足的我一心只想翻身東山再起,另一面也想念西部的兒子跟朋友。在東部想見他們蠻不方面的。所以跟她談了談後就和平分手了。 她幫我收拾好東西,好友阿信那時在台北、新竹的資訊賣場都有開門市,遂搬去了阿信提供的三重員工宿舍住。
住在三重的幾個月裡,她跟我還是會Email或電話連絡,利用假日去了幾次三重找我。我被她的款款深情打動,於是搬回了花蓮與她復合。
平安平淡的過了半年‧‧‧‧‧‧‧我又膩了,又想回西部了。唉~~一個好女人,傷她不只一次,我真是不該。
談分手後她還是幫我整理東西讓我搬離租處,兩次離開她,她都不吵不鬧只是流眼淚‧‧‧‧然後一邊幫忙整理收拾善後。
只是第二次她哭得更傷心,在人來人往的大樓門口,我要上車離開之前‧‧‧‧ 她淚流滿面的說了一句,讓我一輩子都忘不了的話:「 難道我們真的只能有露水姻緣?」。
我真的不知該如何回答她,只好走向前去抱著她一陣子,在她耳邊道了句珍重,然後轉身離開上了車。這時在我身後的她‧‧‧‧哭得更大聲了‧‧‧唉~~~ 又多傷一次她了‧‧‧我真是個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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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