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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5 11:42:03瀏覽751|回應0|推薦0 | |
上周五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提出將發動彈劾總統, 雖然很多人支持,但是也有部分人士不以為然 有的人認為應該發動讓人民參與投票的罷免而不是彈劾, 也有人認為馬英九鬥王金平雖不對但罪不及下台. 個人認為民進黨的蘇主席是非常有遠見而且務實的政治人物 因為按照目前的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罷免總統真的窒礙難行 首先罷免總統的條件 根據2005年修改的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規定: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 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 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目前立法院現有立委112席三分之二就需要75席,換句話說,只要有37為委員反對或是對罷免案棄權, 罷免案就出不了立法院大門,更不要說是公民投票 需要過半數的選民參與罷免投票這樣高難度. 畢竟國民黨席次65席 需要過半數的37位國民黨籍立委違反黨濟支持罷免案 已經是不可能的任務,更何況國民黨 不分區立委高達16名,這16名委員可以說是馬英九反罷免的鐵票,因為只要違反黨紀就可能被國民黨主席掌握的考紀會開除黨籍. 馬上喪失立委資格. 所以真正可以不需考慮因位支持罷免案而被黨報復喪失立委資格的國民黨區域立委只剩49位 , 就算所有在野黨跟無黨籍47位委員都支持罷免案,也需要過半數的國民黨28位區域立委倒戈支持罷免案罷免案才有可能出立法院大門, 所以就算馬英九的支持度只剩可憐的11%, 依照現有的制度,要立法院通過對馬的罷免案仍然是不可能的任務。 但是彈劾案就不一樣 彈劾案沒有三分之二的門檻, 因為是對人的案子, 也可以無記名投票,相信國民黨委員比較能夠在沒有開除 黨籍的壓力下根據民意做出最好的判斷. 另外如果彈劾案真的送到大法官主持的憲法法庭, 大家也不需悲觀覺得馬不會被大法官彈劾, 因為民國96年針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違憲的 大法官釋字第 631 號解釋, 就有提到監聽 "除應有法律依據外,限制之要件應具體、明確,不得逾越必要之範圍" 馬英九把偷聽柯健銘是否貪汙得到的東西, 用來當做證據打擊王金平 跟曾勇夫關說 明顯已經跟當初監聽目標 , 監聽事件不符, 也明顯逾越法院同意監聽所必要的範圍 如果當初做這道解釋的大法官來審核對馬的彈劾案, 個人認為非常可能會認定馬已經違法違憲. 畢竟大法官都是有最高法學素養的人,比起一般人民來說, 馬英九也很難利用他最擅長的眼淚或是統獨意識形態等手段去影響大法官做出專業的判斷. 最後談到馬英九玩法毀憲的部分,民主先進的國家對監聽規範非常嚴格,像是美國尼克森總統就因位監聽選舉對手而下台, 但是雖然規範很嚴格 還是常常有傳出民主國家領導人甘願冒反民主的大不諱透過各種手段監控政敵或是人民通信. 可是這類的監控資料頂多當做內部參考,可沒有民主國家敢拿這類非法資料對被監控政敵做司法打擊。 就像是違反程序正義跟不法手段取得的證據,是不能當做成承堂證供. 馬英九本次事件最殘害民權的部分就是用不法手段取得的通信內容竟然拿來對政敵做司法打擊, 這等於是去別人家偷來的東西,竟然用來栽贓假禍別人、 這樣的手段不論是對法律憲法的踐踏或是對世界民權普世價植的摧殘.都已經到了不能原諒的地步,為了保衛先人好不容易爭取得來不易的民主人權法治制度,台灣的所有有識之士都應該義無反顧的支持這次罷免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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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