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常說核能發電電最便宜, 實際上台灣核電的成本居然沒有真實際反映算建廠費用更別說完全沒計算高放射性核廢料的再處理與最終處理費用. 可以參考台電電價成本分析
http://www.taipower.com.tw/content/new_info/new_info-b29.aspx?LinkID=7
讓人驚訝的是, 台灣已經使用核電30多年連高放射性廢料再處理廠與終端儲存場地都完全沒做, 台灣如果要設高放射性廢料的終端處理場,光租一塊地挖幾公里深來儲存高放射性核廢料一百萬年 光考慮高放射性廢料處理廠建置與經營費用就會發現目前核能發電成本被嚴重低估 , 更不要說萬一碰上核災了, 實際上核災發生機率遠大於萬一 , 全球正在運轉與報廢或是已經退役的 民用反應爐不到1000座, 出重大事故7級核災爐心熔毀的反應爐的已經有4座(車諾比1座福島3座/ 還沒算到3浬島) .按照歷史經驗每個反應爐爐心熔毀發生機率超過4/1000.
台灣已經有6座反應爐了如果加上核四2座 台灣發生爐心熔毀機會就至少是3.2% 因為核廢料半衰期不等, 廢料中甚至有半衰期2.41萬年的鈽-239 與8千萬年鈽-242 . 台灣如果發生爐心熔毀 比照福島半徑20公里或是車諾比半徑30公里內將荒廢不能住人. 就算只有3.2%機會永久失去這些國土, 難道應該為了貪圖一時的便宜拿子孫萬世的未來當賭注?
核能發電除了要算核廢料的處理費,更應該要加上些風險成本, 如果這樣做發電成本將更貴, 假使世界上有一間超大保險公司願意承保核1,2廠的核災, 如果台灣北部不幸發生車諾比等級核災,疏散範圍30公里, 先不算土地價值, 就算到時有免費的1塊空地給所有受災戶移民, 北北基所有受影響人的財產損失疏散搬遷還有政府民間重建的成本, 保守估算承保總額以平均每個人口1000萬(包括賠償人民財損跟政府重建)來計算, 核災的總保額差不多是北北基總人數 700萬人口x1000萬/每人 =70兆 如果以一個反應爐使用50年就算只有4/1000機會發生爐心熔毀,每個反應爐每年收的保險費至少要56億台幣才會合算. 所以目前4座反應爐,應該要每年負擔224億台幣風險成本, , 而這些風險成本都應該算進核電廠的發電成本.算進每度電費中.
國民黨政權這種只看短線對後代萬世不負責任的做法, 早已經不是惡劣足以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