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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3 11:05:44瀏覽849|回應0|推薦0 | |
臺北文創園區變調成商辦、六星級飯店、小吃街、影城、百貨商場綜合大樓,楊實秋要求市府務必與富邦財團重啟權利金談判,根據目前臺北文創的營業項目,市府至少可再增取超過百億以上的權利金,所有增加的權利金,應全數用作照顧弱勢殘障團體及清寒學生獎學金之用。 一、 楊實秋質詢多年,歷任三位文化局長的臺北文創園區,楊實秋認為此BOT案,市府幾乎等於免費奉送一塊市有精華土地給富邦財團經營商辦大樓。楊實秋多次要求市府應與得標的富邦財團重啟權利金談判,至今卻毫無進展,市府官員怠惰職守,奉送市有財產給財團,莫甚於此。 二、 楊實秋認為,臺北文創園區僅是以「文創」的外殼包裝「商辦大樓」的事實。楊實秋上週致電向臺北文創電影院求證,業者親口證實,所謂的「文創電影院」就是播放一般的院線片,而非所謂播放所謂的藝術電影。 三、 其次,富邦財團的協力廠商在多年前就已經接受媒體採訪,並公開表示將會把臺北文創園區的飯店,以六星級飯店的超高規格經營。市府竟然認定此六星級飯店是「文創旅館」! 四、 楊實秋已經陸續接獲藝文團體陳情表示,臺北文創園區不論是租借場地,或是進駐辦公,費用之高,一般文創團體無法負擔。楊實秋多次強調,協助本市文創產業的方法,絕對不是將一塊市有精華土地BOT給財團蓋綜合商辦大樓,並期望文創團體可以支付如此高的租金進駐。 五、 楊實秋多次強調,臺北文創園區一開始的方向就已經錯誤連連,臺北文創園區現今完全是綜合商辦大樓。有娛樂電影院、高價六星級旅館、百貨商場、美食廣場以及大型商用出租辦公室,市府主管機關如何認定臺北文創區內有65%的「文創產業」?請市府明確指出,上述哪些營業項目市文創產業?65%的主體事業是如何計算? 六、 楊實秋再次要求,在臺北文創園區正式開幕經營之前,務必與得標的富邦財團重啟權利金談判。如再有市府官員包庇財團,拱手讓如此精華之市有土地,讓財團以如此低的權利金經營50年。楊實秋未來在電影院及六星級飯店開幕時,將赴監察院舉發市府相關失職人員,並不排除到特偵組檢舉市府高層與富邦集團涉嫌勾結,圖利財團,損害市民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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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