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市府顢頇無能,精華土地賤租財團,松山文創園區50年權利金,買不起一間帝寶?
2013/06/06 11:17:44瀏覽918|回應0|推薦0

 

市府顢頇無能,精華土地賤租財團

 

松山文創園區50年權利金

 

買不起一間帝寶?

 

 

松山文創園區土地賤租財團,市府愧對市民!

 

 

台北市議員楊實秋,於今日市政總質詢,再次痛批松山文創園區BOT案,市府顢頇無能。松山文創園區地處黃金地段,佔地達1.2公頃,樓地板面積高達32千坪,但是50年市府實際入賬的權利金僅2億多,恐怕連買一間帝寶都買不起!

 

 

楊實秋去年123,赴台北地檢署告發文化局官員在松山文創園區BOT案中瀆職。楊實秋表示,本案開發樓地板面積達32千坪(實際應運面積近4萬坪),其中包含六星級旅館4,900,規劃共計104間房間的大型旅館。以及超過15千坪的辦公室,月租金一坪2,200元,預估年租金獲利近4億。如此的營運規模,市府竟然只收得標的富邦財團,5013億的開發權利金,以及營運權利金2.6億。其中開發權利金13億元,一毛都進不了市庫,全數用來修繕周邊古蹟,如同為富邦財團投資的台北文創修繕門面。

 

 

反觀同樣是市政府土地的世貿二館,50年地上權招租案,佔地近1.77公頃,最終以近269億的權利金標出。同樣都是市有土地,世貿二館土地替市庫挹注大量收益,松山文創園區土地卻成為富邦財團的提款機

 

 

另外,楊實秋調閱資料發現,市府另外編列了3億多的預算,替富邦財團的松山文創園區開闢專屬道路。市政府甚至將於近日,另編預算為其規劃引道,銜接市民大道。楊實秋要求市政府應該比照民國91年,楊實秋質詢新光陸橋案。不應由信義計劃區抵費地基金撥款興建,最終由新光三越自行興建陸橋,替市府省下1.2億元的公帑。因此,富邦財團投資的松山文創園區週邊的道路闢建,既然是專屬其使用,當然也應由富邦財團自行出資興建。

 

 

 

楊實秋要求比照美河市弊案,重啟權利金談判!

 

 

楊實秋追查長達三年的美河市案,歷經市政總質詢,並與政風處長親赴台北市調處檢舉。期間,楊實秋肯定市政府確實執行楊實秋的建議,包括將權益分配小組層級拉高到相關局處首長級官員出席,不再由捷運局聯開處獨斷。以及,未來不再將市府應分配到高價住宅,轉換成市府不會經營的商場以及辦公室。近日,市政府針對美河市案進行重新鑑價,與得標業者重啟權益分配談判,楊實秋給予市府肯定。

 

 

楊實秋認為松山文創園區案,市府也應比照美河市案,針對過低的權利金重啟談判。楊實秋認為,松山文創園區如此精華的土地,以及富邦財團如此大規模的開發量體,50年的特許期間,市府應該至少再收取50億的權利金。

 

 

楊實秋強調,富邦財團如果不是透過合併市府的台北銀行,絕對無法成為現今如此大規模的財團。市府絕對不能夠讓財團予取予求,將市有土地賤租給富邦財團投資的台北文創公司。楊實秋再次強調,如果本案在正試營運之前,市府仍未提高富邦財團的權利金(提高之權利金應指定作社會福利預算,以及幫助清寒學生為主),楊實秋將再度赴地檢署告發市府高層瀆職。

 

 

                102/06/06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aipeicouncilor&aid=7726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