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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6 11:17:44瀏覽918|回應0|推薦0 | |
松山文創園區50年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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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文創園區土地賤租財團,市府愧對市民! 台北市議員楊實秋,於今日市政總質詢,再次痛批松山文創園區BOT案,市府顢頇無能。松山文創園區地處黃金地段,佔地達 楊實秋去年 反觀同樣是市政府土地的世貿二館,50年地上權招租案,佔地近 另外,楊實秋調閱資料發現,市府另外編列了3億多的預算,替富邦財團的松山文創園區開闢專屬道路。市政府甚至將於近日,另編預算為其規劃引道,銜接市民大道。楊實秋要求市政府應該比照民國91年,楊實秋質詢新光陸橋案。不應由信義計劃區抵費地基金撥款興建,最終由新光三越自行興建陸橋,替市府省下1.2億元的公帑。因此,富邦財團投資的松山文創園區週邊的道路闢建,既然是專屬其使用,當然也應由富邦財團自行出資興建。 楊實秋要求比照美河市弊案,重啟權利金談判! 楊實秋追查長達三年的美河市案,歷經市政總質詢,並與政風處長親赴台北市調處檢舉。期間,楊實秋肯定市政府確實執行楊實秋的建議,包括將權益分配小組層級拉高到相關局處首長級官員出席,不再由捷運局聯開處獨斷。以及,未來不再將市府應分配到高價住宅,轉換成市府不會經營的商場以及辦公室。近日,市政府針對美河市案進行重新鑑價,與得標業者重啟權益分配談判,楊實秋給予市府肯定。 楊實秋認為松山文創園區案,市府也應比照美河市案,針對過低的權利金重啟談判。楊實秋認為,松山文創園區如此精華的土地,以及富邦財團如此大規模的開發量體,50年的特許期間,市府應該至少再收取50億的權利金。 楊實秋強調,富邦財團如果不是透過合併市府的台北銀行,絕對無法成為現今如此大規模的財團。市府絕對不能夠讓財團予取予求,將市有土地賤租給富邦財團投資的台北文創公司。楊實秋再次強調,如果本案在正試營運之前,市府仍未提高富邦財團的權利金(提高之權利金應指定作社會福利預算,以及幫助清寒學生為主),楊實秋將再度赴地檢署告發市府高層瀆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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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