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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友宜反對廢死刑的血淚陳述(轉載)(2010.05.15)
2010/05/15 12:07:34瀏覽6151|回應18|推薦25
日期: 2010年4月14日 上午11:37
 

記者賴仁中╱專訪


中央警察大學校長侯友宜看過數百個命案現場,被殘酷手法殺害後的屍體躺在那兒,它的悽愴與悲涼觸動著這位資深警探的心靈深處,讓他無法想像,冷血殺人犯不給受害人一絲生機,為什麼現今會有一種聲音說「要給死刑犯機會」、「請寬容他們」、「他們悔改對社會是正面的…」。

侯友宜說,在上位者、做決策的人應該第一時間去刑案現場看看,去感同身受現場的震撼及被害人的慘與痛,不能只看隔了一段時間後犯罪者表現悔過、無辜的外型,有了親臨現場的深刻體驗,再來談論要不要廢除死刑。

他認為死刑是對重刑累犯的最後一個遏阻動作,實證上死刑存在,對遏止暴力殺人犯罪有具體效果,並不是一些人說的與治安好壞沒有關聯性,因為「要看的是質,不是量」。(註:本文基於公益必要性,文內有殺人場景與情節的描述,請讀者斟酌是否全文閱讀)

嫌犯事後落淚 只是假慈悲懺悔

記者問:看過這麼多犯罪現場,它帶給你什麼啟示?依你長年接觸嫌犯的經驗,有多少犯罪者會真心悔改?

侯友宜答:一件殺人命案,只在事後看一些資料或照片,這些是冰冷的,無法身歷其境感受第一現場的驚悚震撼與兇手的冷酷無情,等後來看到的,只有犯罪者「鱷魚的眼淚」。

犯罪者為了爭取活下去的機會,表現出悔過的、或者不是有心的、甚至是無辜的,這種場景大家很容易感受到,因為被告是活的,可以面對面,人們在這種面對面反射動作的感受上,容易接受對方傳達出來的訊息。

這時被害者和嫌犯是非常不對等的,你(主張廢除死刑者)沒有在第一時間去體驗被害者那種強度的感受,反而接收到犯罪者細水長流、慢慢給予的溫情攻勢,心裡面對犯罪者便有了「好像有悔過之意,要給他機會」的認知。

幾乎每個死囚 都是假釋後再犯

真的有懺悔嗎?其實是經過很長一段時間,大家看到的外型,並沒有看到內心那一塊,就像是冰山,只看到露出水面的部分,看不到冰山底下深沉的一面。這是真懺悔,還是假慈悲的懺悔、一種哀求、為自己某種目的懺悔?

執行政策的人、在上位的人,沒在第一時間體驗命案現場,沒有感受過被害者被害當時的場景,感受的不平衡,加上只看到冰山一角,容易產生很多錯覺。

所以我要講,今天要不要廢除死刑,讓做決策的人和人權團體到現場,親臨了解所發生的狀況,以及犯罪者剛被逮捕時鉅細靡遺描述的犯罪情節、還有現場表演,深刻去感受案發時肅殺的場景,若真正感受了,你會覺得「這種人讓他留在人間有意義嗎?」

民調顯示司法人員贊成死刑比例最高,高達八成八,為什麼?因為他們辦案、接觸得最多,感同身受最多。

問:主張廢除死刑人士還有一個理由是擔心誤殺,有沒有這種可能?

答:從一、二、三審、到不斷更審,判一個人死刑,至少經過二、三十位法官,都認為「找不到任 何 理由讓你活下去」才判死,非常慎重下才會確定一件死刑出來,後面還有非常上訴等程序救濟。

再就犯罪類別來講,只有殺害直系血親或性侵殺人、強盜殺人、惡性重大的結合犯、集團性綁架撕票才可能判死,而且是蓄意的,如果是過失、自衛都不會,我的博士論文是做性侵害殺人研究,十二件個案也沒有都判死刑,有的是未成年,有的過程當中被認為「其情可憫」,你看連這麼惡劣??犯罪都沒有百分之百判死啊!

問:可否從個案更深入談談命案現場給你的感受。

答:以前在中山分局、台北市刑警大隊和刑事局的時候看過太多命案現場,有的被害人被一刀一刀的剁、或殺了幾十刀,那叫殘忍、沒人性,但當年陳進興三人犯下方保芳三死命案,用殘忍不足以形容,我一進去,第一眼看到方妻張昌碧陳屍手術台下,被膠帶綑綁雙腳和蒙眼,平躺地下,眉心中一槍貫穿,腦漿流出。回頭見旁邊廁所門開著,方保芳也被蒙眼坐馬桶上,穿著西裝,領帶略歪,手術服剛脫下放在旁邊,手上還戴著手術手套,兩手下垂,也是眉心中一槍,血液往下滴和往後噴。

女護士鄭文喻穿著護士服,蜷曲在
一坪 多的衛浴間,腳未穿鞋,眼同樣被蒙,上蓋一毛巾,兇手頂著毛巾近距離射擊,一樣一槍貫穿,腦漿噴出。三槍解決三個人,我當場起雞皮疙瘩,這是叫行刑,不是義憤殺人、情緒性殺人哦!兇手不是禽獸而已,簡直是妖魔了。

後來陳進興落網,我曾和他詳談,那時他已被判死刑確定,沒有心防了,什麼都講,他說當時高天民剛割完雙眼皮,一起身,把病人穿的手術服一脫下,兩個人就把方保芳拖進去槍斃,方妻直接在手術台旁斃掉。陳進興把女護士拖到雜物室,女孩子拜託他、求他都沒用,陳進興殘酷傷害她又拖到浴室,命她趴在地下,看著她全身顫抖,仍一槍給她斃命。

你知道嗎?陳進興描述這一段時,還邊講邊笑,口沫橫飛說「我就把他如 何 如 何 」、「他嚇個半死」等,像是完成一個非常棒的作品一樣,按理經過一段時間沉澱,談這個問題應該是慚愧、帶著悔過,不應該顯現輕蔑、愉快的心情。我當時想「這人根本是魔鬼,如果讓他出來,還得了啊!」

輕微犯罪增加 與執行死刑無關

講不客氣點,死刑犯要死還給他麻醉昏迷再打,很厚道,他們完全沒有,把三個無辜的人眼睛一蒙就槍斃,殺的還是幫你忙的人,比較之下,給他們死十次,也是應該的啊!

還有白曉燕,從排水溝撈上來,脖子、身體和腳被綁三十多公斤啞鈴,手指被剁,身體遭重擊毆打,你看嫌犯有多惡劣,人質已死掉八、九天,還繼續勒索要錢,勒索期間有四、五天沒電話進來,就是在處理屍體。像這種嫌犯,還要給他們機會?

我曾做研究發現,那種蓄意、惡性重大的、會犯下判死罪的都是前科累累,如果監所能讓人悔改,保證不再犯,那是OK的,但這些人哪個不是幾進幾出監所,都是經過監所教化後假釋出來的。

比如最近一位
新加坡記者來採訪,我談到一件舞女分屍案,嫌犯方金義六十幾年先犯恐嚇罪,關出來再犯強盜案、性侵案,並殺害一名舞女,曾判死刑,後改判無期徒刑,關十幾年假釋出來再殺第二名舞女,還性侵分屍洗劫財物;他們都是先犯一些罪,一直累積,累積到一個程度,最後犯下駭人聽聞的案子。

高天民也是,早期犯強盜案,犯了五十幾件,假釋後再犯白案、方案。

廢除死刑人士看到的一面是「有機會讓他活下來,因為他會改過,對社會有正面貢獻」,事實上像這種累積犯罪的犯罪者,如果沒有一個遏阻,再給他出去,他會變好?要變好,早在輕刑犯、重刑犯的時候就變好了,死刑就是對這些嫌犯最後的一個遏阻。如果沒有這樣的一個遏阻,暴力犯罪就可能持續上升。

問:不過主張廢除死刑的人,認為死刑與治安沒有顯著關聯性。

答:他們拿出一些數據來支持論點,說看不出有特別變化,但他們是量化,不是質化,不能因為竊盜、詐欺案件增加,用輕微犯罪的增加掩蓋了死刑對質的影響。

比如擄人勒贖案,早期一年八十件,陸續有嫌犯被判死執行後,現降為不到二十件;父執輩那個時代,綁架案平均五件就有一名肉票被撕票,現在十件不到一件被撕票,因為有死刑在那裡,但只要不是惡意、蓄意殺害人質,法官會給他們機會,這樣直接、間接對生命的傷害就減低。

換句話說,綁架件數及手段方式,很清楚的因為有遏阻而有改變,我不是說量處死刑就一定對治安有改善,但起碼對某些犯罪類別,確實達到一個程度的遏阻效果。

施政要看民情 不能夠落差太大

問:人權團體認為將死刑犯終身監禁,即可遏阻再犯,你是否贊成用終身監禁替代死刑?

答:現在有些國家有終身監禁,但有一種,依我創造的名詞叫「虛擬的終身監禁」,雖判了終身監禁,但關上三、四十年,認為他老了、沒什麼作用了,還是給他出來,這種「虛擬的終身監禁」比例佔很多。

台灣經常有大赦、或用一個什麼理由來
減刑,因此日後就算有終身監禁制度,實質的終身監禁也可能變成虛擬的終身監禁。每一個犯罪者都講得很好聽,說「如果把我關到死,乾脆把我槍斃算了」,嘴巴這樣說,但法律改為終身監禁,還是會期待,期待出現虛擬的終身監禁,讓他有機會可以出去,就算只有萬分之一的機會也會想。

死刑犯不到最後,都不會放棄希望,真要執行時,問問那些行刑法警就知道,被帶去槍斃的時候,哪個人的腳會不發軟。因此討論終身監禁其實沒意義。

再就終身監禁本身來說,就算真有,對監所也是極沉重的負擔,萬一他在裡面殺人,又多出一個案子要多審好幾年,甚至還可以放封出來走一走。

有人說廢除死刑是世界趨勢,可是有些趨勢又流回來了啊!比如美國某些已廢死的州又恢復死刑。 何 況法律沒有所謂世界潮流,法律要能跟民情結合,不能落差太大。

問:死刑犯的確不輕易放棄求活,拚命打官司,一打多年,你怎麼看?

答:死刑案一再更審,過程中,有時發回的理由不是很適切,只是法官為了慎重,所以時間拖長,這也是死刑犯拖延時間的一種訴訟策略。

我舉商人黃春樹被綁架撕票案,打公用電話嫌犯被逮捕後,先說屍體埋在大園,我直覺他說謊,跟他說你不說實話就走著瞧,後來吐實,帶我們到汐止挖出來,很慘,殺了好幾刀,澆
汽油燒了之後再埋起來。

這件案子訴訟五年後傳我去作證,只問「屍體怎麼挖出來的?」當然是嫌犯帶我們去挖的啊,其實這不是重點,但法官認為,律師提出來了,所以有義務問我,搞來搞去又開了一次庭,但似乎也不能怪法官,因為死刑犯跟律師請求一定要傳這個證人來問。

黃妻每次開庭都哭得很傷心,退庭出來後還在哭,每一次開庭,就是對被害人家屬的一次傷害。

問:死刑法律還在,你認為已定讞死刑犯可以不執行嗎?

答:當然要執行,而且符合我們現在的民情與趨勢,若是法律可以不執行,第一線辦案同仁看到通緝犯就不要抓了嘛。這些本來根本不是問題,而是被人挑起來,變成了問題。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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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比歐(童子雞)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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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8 08:05

《聯合報》江孟謙╱報導
1個月26起鬥毆砍人! 新北市儼成台灣「高譚市」

當初 胡市長 在台中時,治安 的問題就常常被提起
。這多少也成為 老胡2014年敗選的原因。
.

現在 藍營一直拱 侯友宜。但 侯 是警察出身,新北
治安卻沒起色,國民黨新北恐怕 不妙。

柯P 特別 提到侯友宜對 北市議員 與南部的比較 看
法,這對 柯市長 很不利。看看 康世儒 的例子就知~

民進黨 只在 2009年 立委補選,禮讓 康世儒。後來
2012、2014、2016,民進黨 就都推自己人了,不再~
禮讓 康世儒。

台北市議員現在幾乎 都不支持 柯P 了嘛!王世堅、
許淑華議員 幾乎 三天兩頭就罵 柯文哲。
-

柯P 也像 當初的老胡的一樣,錯失逆轉的機會。
洪仲丘案發生時,老胡去探望洪家人﹝難得獲得
胡世和 對 老胡 比讚﹞,當初就該找 世和 當
副市長 嘛!

柯 的市府小內閣 早就該 大幅改組了。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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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還敢稱自己是"民主"國家,丟人臉啦!!!
2010/05/18 08:05
台灣有如此可悲的司法制度,法官,檢察官,和到處鼓吹的廢死聯盟...
不久的將來,恐怕還能"活在"台灣的人...都是曾經殺死過人,凌虐過人致死的歹徒,
沒犯過案件的人都等著被別人屠殺,要不然就只有去殺別人以求自保!!!
這就是未來的..."半調子"民主制度的台灣!!!
台灣還敢稱自己是"民主"國家,丟人臉啦!!!
    
台灣自從李扁執政以來,道德標準低落,價值觀突變,甚至連黑白,是非,對錯,都無法分辨,凡事硬凹,狡辯,牽拖,耍賴,裝傻,裝死,無恥之極,簡直就是不要臉的典範... 真是逼唉啦!!!

李商隱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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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仁者
2010/05/17 23:53

侯校長所言針針見血~

希望他還有機會回警政署~

真令人懷念的一位執法者~


野狐之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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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的盲點
2010/05/17 08:23
侯友宜點出廢死觀點的盲點
廢死人士研究時,將死刑和整體犯罪率進行比較。
可是問題出在並非每項犯罪,都會有死刑。
簡單地說,小偷只偷東西,不殺人放火,根本不會判死刑。
廢死人士的論點,必須是不論重罪或輕罪都進行死刑的前提,才可能成立。
侯友宜說得太好了,犯罪率和刑度進行量化比較,卻忽略質化分析。
這就是許多社運人士的盲點,只有量化比較,缺乏質化探討。
論點很容易站不住腳,不易被他人接受。
況且,廢死人士也有從宗教觀點或是情感面,進行訴求。
可是當這類感性訴求和社會制度相牴觸時,更加不易被社會接受。
畢竟,感性是你家的事情,大眾要的是安全生活。

Truvy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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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團體很自私...
2010/05/17 07:18
我實在無法接受要我們的稅金養這些重犯一輩子
為何廢死聯盟不交出個人財產來養他們?

雖然他們在獄裡工作...但總有病老的一天
病老殘時的開銷...是誰要負責呢?
別唬弄我們說他們獄裡工作養自己...生病而老時呢? 
希望COCO姐能收集目前監獄罪犯資訊~
平均一人一年花我們善良老百姓多少錢的數據...公諸於大眾
包括他們食.衣.住.行.醫病.水電.獄卒...
百姓根本不瞭解這些呢!
這樣我們才知道~善良百姓每個人要出多少錢來養他們!

有的善良百姓連自己父母兒女都養不起呢...
監獄外面有善良而貧窮者...我寧願錢花在貧苦無依的百姓身上

所以~
如果廢死聯盟推動犯罪者牢獄需自費
我還會感動而覺得他們真真正正的在為我們著想呢!!!



革命烈士韓起的兒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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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自重有點公德心!
2010/05/17 06:59

"剩飯菜廚餘...全倒進馬桶! 連香煙頭全部倒進去、20年來也從不塞住!。"

拜託、可別如此、我這小旅館可被台灣與印度來的客人害到過、在
洗手間洗菜、塞住了洗面台與沖水馬桶、我得花錢請專人清除`時工$75、
請自重有點公德心!


frank060606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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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2010/05/16 16:03

CoCo

拜託要求政府

對出國民眾要先上課認證:

1.大完便衛生紙要丟馬桶內

2.請坐馬桶,勿蹲在馬桶上,人家不嫌你屁股髒,請台客也勿嫌人家馬桶髒

3.浴缸儘管用,勿可憐兮兮在浴缸外沖澡~~~~

像極越共打入紐約


蔻蔻姐(taipeicoco) 於 2010-05-16 16:09 回覆:
只有少少人如此了,你太久沒在台灣住了.

MIT = Made In Trash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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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達電.告蘋果的項目是連小學生都知道的適用技術
2010/05/16 14:59

宏達電.告蘋果電腦、股價上漲!   笑死人!.人家蘋果告你的項目...都是精密的核心技術專利、

宏達電.告蘋果的項目是連小學生都知道的適用技術、什麼跟什麼呀! 宏達電.告蘋果是惱羞成怒式的惡人先告狀! 笑死人!.

等著瞧吧! 保証打輸!

不但打輸 !  到時股價保証折腰!! 才笑死人!.

蔻蔻姐(taipeicoco) 於 2010-05-16 16:10 回覆:
應是法律戰吧.台灣的廠要推自有品牌很困難.

MIT = Made In Trash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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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後的台灣.....馬英九別再吹牛了!
2010/05/16 14:40

youwin 說[台灣人白痴和呆胞真多!  到了日本美國上大號擦完屁股, 衛生紙不丟馬桶丟垃圾桶,   台灣的下水道系統和化糞池是世界第一流的爛, 衛生紙是第一流的永不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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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非常同意!!而且百思不解, 為何這麼簡單的問題、多年來無解!難到政府不能要求宣導那些衛生紙可分解, 公共場所的紙只准用可分解紙!

上個廁所、他媽的看到旁邊放著裝沾過大便紙的桶子、簡直會吐!!!!

一個小小國家這一點小事竟可以耗62年無法解決,也是國父無法想像的!

落後的台灣別再吹牛了吧!!

 國外觀光客到你台國際機場上廁所、我塞塞! 看到旁邊放著裝沾過大便的桶子、簡直是世界奇觀!!!!! 難倒沒有獨立的化糞池?

落後的台灣.....馬英九別再吹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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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朋友為了抗議這個無能的政府、一向都是剩飯菜廚餘...全倒進馬桶! 連香煙頭全部倒進去、20年來也從不塞住!。

怎樣嘛!


frank060606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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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2010/05/16 09:57

我認為政府對幫派集會法應有更詳細規定

凡廢死刑團體組成份子

必須是被害者或家屬, 而不是你我. 那些反對死刑的人沒有資格說話,除非他她們先成為被害者或家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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