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信公義喚不回」這是台糖售地案,當事人之一洪奇昌的呼喚,也是台灣人民對司法正義的期待。
雖然目前台糖案法官發現原判決有漏未審酌部份證據,裁定開啟再審,並停止刑罰執行。但是有法律專家觀察,再審實務上司法救濟的功能常失靈,如同鬼打牆般,根本無法救濟當事人權益!
原因很多,但是曾有法官誠懇表示,如果原審法官該迴避而未迴避,前審自己做的判決,有可能在後面的再審中自己推翻嗎?鄭性澤被判死刑再審案件就是最好的例子,第二審三位承審法官與更二審三位法官完全相同,同樣的更一審的審判長也是判決駁回再審申請的法官,試想在人性上法官怎會承認自己錯誤,做出正確判決?
我國簽署國際人權兩公約,在國內生效已超過三年,兩公約的效力優於國內法律僅次於憲法,但是為何執行效率不彰,最大的阻力為何?曾有司法界的長官坦承的表示,最大的阻力是法官。筆者期待法官判決時不是只有依法條判案,只求自保,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啊!
過去許多法官該迴避而未迴避的違法情況,是司法長期來的毒瘤,就讓全民來關注台糖案的再審,一起喚回司法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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