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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9 22:04:30瀏覽98|回應0|推薦0 | |
最近工程界與教育界對於多名教授擔任南港展覽館案評選委員,因涉收賄遭判刑定讞,多不敢認同。幸而日昨監察院公布調查報告,籲檢察總長黃世銘對本案提非常上訴,總算對幾位已入獄或即將入監的教授稍有幾分平反的機會。
監察院調查重點在接受委託擔任評審委員的教授並非公務員。或因基於不願干預司法,成為第四審,所以監院之報告不涉及審判細節。但監委指出,本案經北檢提起公訴,但起訴的犯罪事實仍有許多疑點沒有詳究,有再為釐清查明的必要,應就這個部分請法務部轉請檢察總長參處。 的確,本案從頭到尾並無任何人證或物證證明王隆昌、江哲銘等教授收賄,僅憑一位污點證人的片面之詞即可令七位土木建築界的精英學者(江哲銘是國內綠建築的權威,王隆昌是公共工程採購法及營建管理的著名學者)含恨入獄,是否公平? 本案檢察官和法官的邏輯,不是去證明教授是否拿了錢(因為找不到證據),而是要求被告證明你沒拿錢。銀行的存款簿不算數,因為你可能收到現款。但請問如何證明你沒拿錢呢?既然沒有任何證據,又如何認定犯罪事實呢?這個判決實令願意奉獻心力(僅收二千元車馬費)擔任國家建設評審的學者專家望而生畏。 我們在此呼籲黃世銘檢察總長將本案文件調出,認真地看一看北檢是如何審判這些教授學者的!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1120130617003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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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