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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遭警圍 法官:執法過當…免罰
2013/05/19 19:12:48瀏覽36|回應0|推薦1
新竹縣新埔鎮「還我清淨霄裡溪自救會」9名成員,今年大年初二趁總統馬英九在義民廟發送紅包時,到場抗議遞交陳情書,警方以優勢警力包圍,自救會總幹事陳新源強行突圍,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竹北簡易庭裁處罰鍰3000元,陳不服抗告,新竹地院法官認為警方執法過當,違反比例原則,原裁定撤銷免罰。

判決書指出,新竹縣新埔鎮霄裡溪遭上游光電廠排放的廢水汙染,影響居民飲用水安全,自救會9名成員在總幹事陳新源、縣議員高偉凱率領下,趁大年初二總統馬英九在新埔義民廟發送紅包,未經集會遊行法許可,到義民廟旁舉白布條抗議請願。

陳新源告訴法官,警方以人牆將集會民眾團團圍住,利用優勢警力及盾牌等器物,無正當理由下限制民眾自由,縱然當時集會未依法申請,但民眾要解散或個別離開集會場也很困難。

新竹地院法官勘驗現場錄影帶發現,陳新源及自救會成員是為了向總統陳情請願,縱然沒有申請集會遊行,但新埔分局以優勢警力將自救會成員團團圍住,自救會成員進退不得,警方作法顯有不當,也有違比例原則,甚且有可能造成更大的警民衝突。

陳新源表示,當時是希望總統能親自聆聽自救會成員心聲,當面接下陳情書,強調鎮民是因為霄裡溪問題遲未解決,才不斷陳情。

陳新源說,被裁處3000元金額不大,但警方執法過當,當時自救會成員與馬總統還有段距離,警方將成員阻擋在外,「感覺踐踏人權」,才提出抗告。

「穿制服就不算土匪嗎?」得知新竹地院撤銷裁定,高偉凱表示,當時警方以優勢警力和盾牌團團圍住自救會成員,帶走企圖突圍的陳新源,自救會成員當天到新埔分局抗議,認為警方執法過當。「警方以優勢的人數、裝備、訓練、及公權力,不當限制人民行動,算什麼?」

對法院撤銷原裁定,新埔警分局分局長陳春周表示,一切尊重法律。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905282.shtml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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