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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7 23:03:52瀏覽111|回應0|推薦1 | |
原住民族傳統文化和現今法律常有抵觸的爭議點發生,原住民為了捍衛固有的傳統精神,不惜走上街頭表達訴求,希望政府或司法單位尊重原民文化,司法體系則於今年1月設立9處「原住民族專業法庭」作為回應,但族人仍持觀察態度。 部分法界人士則認為,在既有的架構下,把當事人是原住民的案件,分給原住民法庭,形式上似乎很重視原住民,實際上,原住民未必因而得到更合理的對待。例如一件單純的交通事故,因當事人是原住民,就到原住民法庭審理,往下的審理過程,卻一般交通事故無異,原住民也未必能得到更好的對待,讓人不解,「何需特別設置原住民法庭?」 原住民族最常觸碰法律層面的爭議,就是在認知的傳統領域上從事狩獵、伐木及土地等問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如97年台東知本卡地布部落卑南族大獵祭活動時,因劃定獵場鄰近知本國家森林遊樂區,開槍引來森警追捕,族人簽署陳情連署書及透過多方管道表達抗議,各族群紛紛聲援。 另一個爭議案例是新竹縣尖石鄉司馬庫斯部落3位族人,在94年颱風之後將1棵風倒櫸木殘枝運回部落,遭林務局控告違反森林法,一審被判有罪,高院二審仍判處3人有罪。 此外,爭議最多的就是土地問題。原住民族有遷移而居的習慣,但國民政府來台後限制原住民遷移自由,原民土地使用權漸漸被剝奪,產生一連串和國家爭土地的抗爭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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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